内蒙古:10.42万户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魅力霍林河 1970-01-01 08:00:20

原标题:内蒙古:10.42万户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月11日,记者从全区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商事制度改革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经过4年努力,全区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初步形成,主要包括4个方面。

据介绍,一是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未公示年度报告的、未履行公示信息义务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目前全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达10.42万户,其中企业2.89万户。二是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2014年10月1日,全区第一次企业信息年报公示工作启动以来,我区年报公示率连续走在全国前列。三是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各有关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上开展内部或跨部门“双随机”抽查检查,目前共有318个部门开展了此项工作,对5.3万户市场主体进行检查。四是建立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制度。与19个部门签订《企业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与联合惩戒备忘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这些行业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依法限制1.4万名“老赖”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高管职务。

随着监管执法力度加大,警示震慑作用显现,2017年全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8587件,涉及市场准入、无照经营、网络违法交易、不正当竞争、虚假违法广告、传销以及商标侵权假冒等,总案值达3550.77万元。(记者 刘 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