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向】央行新规筑牢支付安全防线

魅力霍林河 2016-11-01 15:56:00

原标题:【风向】央行新规筑牢支付安全防线

“央行出台新的规定,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向他人转账, 24小时后才能到帐,这样如果被骗了,在转帐后24小时之内还能把钱撤回来,这可以有效防止一时糊涂被骗。”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起了呼和浩特市许多市民的关注。

就几个与市民日常结算支付息息相关的问题,记者对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通知》有关问题回答进行了梳理。

《通知》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以法人为单位)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为银行结算账户,含银行卡),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户。

对于这一规定,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规定可有效遏制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行为。根据公安机关反映,在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中,犯罪分子用于转移诈骗资金的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主要来源于两个途径:一是不法分子直接购买个人开立的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不法分子诱骗一些群众出售本人的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有的甚至直接组织个人到银行批量开户后出售。二是不法分子收购居民身份证后冒名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户。不法分子利用买到的居民身份证,伪装成开户者本人或者以亲戚朋友的名义虚构代理关系,到银行开户或者在网上开立支付账户。

《通知》实施后,个人可以更好地保护自身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个人使用的银行结算账户将形成以Ⅰ类户为主,Ⅱ、Ⅲ类户为辅的账户体系。

据悉,Ⅰ类户是全功能账户,可以办理存款、转账、消费缴费、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使用范围和金额不受限制。Ⅱ类户需与Ⅰ类户绑定使用,资金来源于Ⅰ类户,可以办理存款、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消费缴费等。Ⅲ类户主要用于网络支付、线下手机支付等小额支付,可以办理消费缴费。

《通知》加强了转账管理。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近一半受害人是在不法分子的诱骗下,通过自助柜员机具(ATM,含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自助设备,)向诈骗账户转账,而其中又有很大一部分受害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不法分子引导在自助柜员机具的英文界面中进行转账操作。受害人大多在完成转账后的较短时间内会意识到上当受骗,但资金已经转出,并被不法分子立即转移。

针对此种情况,为最大限度阻断诈骗分子诱导受害人进行资金转账和赃款变现,《通知》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个人在24小时内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记者 王连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