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复

魅力霍林河 2016-11-02 23:04:00

原标题:内蒙古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复

1日上午,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获悉,截至2015年年底,全区发电装机容量10391万千瓦,风、光等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到30%。2015年发电量达到3920亿千瓦时,外送电量1396亿千瓦时,占全国跨省送电量17%。电力装机、风电装机、外送电量均居全国第一。电网220千伏及以上线路长度达到3万公里,22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超过1亿千伏安。其中,电网220千伏及以上线路长度达到3万公里,22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超过1亿千伏安,已成为国家重要的电力能源基地及输出基地。

由自治区发改委拟定的《内蒙古自治区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今年10月份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并开始制定细化措施。

《方案》指出,由于我区地域狭长等原因,全区电网分为蒙东电网、蒙西电网两部分。蒙东电网由国家电网公司管理,蒙西电网由内蒙古电力公司管理。2009年6月,呼兴电网整体划转给国家电网公司统一运营,内蒙古东部4盟市组建了内蒙古东部电力公司,供电面积47万平方公里,500千伏电网逐渐起步,从赤峰、通辽扩展至呼兴地区。内蒙古电力公司进行了两次“厂网分开”改革,从根本上剥离了发电业务,供电区域涵盖蒙西地区8个盟市,供电面积72万平方公里,是全国唯一的省级电网公司,初步形成“三横四纵”的500千伏主干网架结构。

根据《方案》内容,自治区发改委要求,要逐步扩大蒙东电网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并开展蒙西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推进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在确保安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积极发展融合先进储能技术、信息技术的微电网和智能电网技术,提高系统消纳能力和能源利用效率。因地制宜投资建设太阳能、风能、生物质16能发电以及燃气“热电冷”联产等各类分布式电源,准许接入各电压等级的配电网络和终端用电系统。

同时,规定售电主体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拥有与售电规模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本、设备、经营场所,以及具有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特征的相关专职专业人员。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售电主体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履行“一注册、一承诺、一公示、三备案”的准入程序。

《方案》指出,目前我区的电网改革仍存在不足。500千伏主干网架结构依然薄弱,不能完全满足各地区之间电力交换和向外送通道汇集电力的需求。蒙东电网仍未形成统一的500千伏主网架,电网互济能力差。城市配电网220千伏、110千伏布点不足,与城市建设发展不协调。乡镇中低压配网、农村电网建设与城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蒙东地区仍有近10%的农网区域没有改造,难以保障农牧民生活生产用电,同时还面临农网还贷资金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