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发改委落实国家稽察整改意见

魅力霍林河 2017-02-23 08:51:00

原标题:内蒙古发改委落实国家稽察整改意见

为推进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建设管理,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有效发挥,近日,自治区发改委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了解核实国家提出的稽察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根据汇报情况,并对问题进行梳理核实后,进一步明确了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对整改措施不力的地区提出严厉批评;对整改方案不完善的地区,要求务必逐项完善措施,倒排工期,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对未开工项目,地方发展改革委要督促项目单位加快落实开工条件,限期在2017年3月底前开工;届时仍不开工的,自治区发改委将按照国家要求收回中央投资。

对后续实施有困难项目和缩减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的项目,相关地方发展改革委要对具体项目逐一梳理分析,积极协调解决建设条件和配套资金等问题,督促项目尽快推进,限期在2017年6月底前按批复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属于技术工艺调整、建设场地限制等原因不再实施的项目,自治区发改委将按照国家要求,分比例收回中央投资。

对管理不规范项目,地方发展改革委要依法进一步核查,核实清楚问题后,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会议要求各地区要扎实做好问题项目的整改工作,完善整改方案,于2017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将严肃处理。并以此次整改推进会为契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监管能力。(记者白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