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院首次面向群众召开执行通报会

民主与法制时报 2015-12-22 09:53:00

本报讯(记者任世民□王珂)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前进巷社区举行首次直接面向群众的法院执行工作通报会。此次通报会吸引了社区60多位居民到场。

通报会上,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王旭军向社区居民和新闻媒体通报了近年来全区法院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当前执行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并就各级法院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的主要做法和效果进行了介绍。近年来,全区法院把解决“执行难”问题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执行行为、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活动、积极推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实行“老赖”黑名单曝光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执行难”问题在全区法院得到初步缓解。今年以来,全区法院对规避执行人司法拘留2522人,限制高消费102人,以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罪判处126人,全年执结案件63354件,同比上升4.53%。其中执结涉民生案件2371件,标的额达6321.24万元,切实形成了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

据内蒙古高院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介绍,通报会是人民法院创新新闻宣传形式、为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知情权推出的一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的法院工作通报制度。主要目的是通过这种近距离、面对面、接地气的司法宣传方式,把法院信息直接传递到人民群众身边,不断增强司法宣传在人民群众中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

据悉,今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签订《共建法院工作通报会实践基地协议》,将内蒙古高院作为全国法院首家新闻通报会实践基地,指导和支持内蒙古三级法院结合开展巡回审判,法官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等活动,围绕司法改革、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等工作,定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情况通报会,切实将这种接地气的宣传方式制度化、常态化,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并向全国法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