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十八大以来巡察752个党组织反馈问题1201个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7-04-28 10:06:51

今年4月底,内蒙古各盟市、旗县(市、区)全面启动2017年巡察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市县巡察已覆盖752个党组织,共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1201个,提出意见建议430条。截至目前,112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到位率达93.3%。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多次召开巡察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如何落实巡察主体责任、找准巡察工作定位、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提升巡察监督质量,加强整体谋划科学性;在4个盟市6个旗县开展巡察试点,8个盟市30个旗县进行自主试点,总结巡察一线实践经验,探索紧贴基层实际的巡察路径,增进巡视巡察联动性。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依据党内监督法规,借鉴巡视工作做法,总结巡察试点经验,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盟市、旗县(市、区)巡察工作的意见》,明确巡察工作定位、工作机制、对象范围、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成果运用,为全面启动自治区巡察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市县两级党委也陆续出台了巡察工作意见,并制定了配套制度。各盟市、旗县(市、区)巡察组紧密结合基层和地区实际,探索简便易行的巡察方法,增强巡察工作针对性。巴彦淖尔市在对涉及民生诉求的重点部门巡察时,采取“点穴式”巡察,集中优势力量,迅速摸清问题。赤峰市宁城县在巡察市直部门时,为防止“熟人社会”的干扰,采用了交叉巡察法。一些旗县还对巡察整改不力或新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区、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回访式”巡察。(内蒙古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