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宣传“彩礼贷” 极不恰当

南方日报 2021-03-17 11:19:29

原标题:银行宣传“彩礼贷” 极不恰当

近日,一张江西九江银行“彩礼贷”宣传海报在网络流传,引发舆论关注。对此,九江银行客服人员3月1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九江银行并未推出“彩礼贷”产品,日后也没有上线的安排,(网传)图片只是宣传部门做的宣传。

如果不是引起众怒,招致舆论批评,江西九江银行推出的“彩礼贷”产品恐怕不只是宣传,很大概率会安排上线。但即便如九江银行所言,只是宣传“彩礼贷”产品,那也是极不恰当的做法,本质上还是想钱想疯了。

众所周知,“天价彩礼”属于社会陋习,追求的是面子和排场,不但不能给青年人“贷”来一个幸福的婚姻,相反大大加重了青年结婚负担,成为普通家庭返贫、致贫的重要原因,饱受社会诟病。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许多政策和措施治理“天价彩礼”,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欢迎。就在去年,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整治。今年元旦起实施的《民法典》也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在全社会痛斥和整治“天价彩礼”陋习的当下,银行公然宣传或推出最高贷款金额达到30万元的“彩礼贷”产品,实质上是间接鼓吹“天价彩礼”陋习,显然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

从法律角度说,银行不管是宣传“彩礼贷”产品,还是上线推出“彩礼贷”产品,都违反了民事行为的基本原则,都属于违法行为。《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情形。《商业银行法》第八条则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从这个角度说,银行推出“彩礼贷”产品,不是一句“只是宣传部门做的宣传”就能打发的,市场监管部门起码要按照广告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近年来,在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银行业、金融业的业绩压力确实比较大。在这种现实情形下,银行想创新,推出一些新产品,满足大众贷款需求,无可厚非。但是,银行不能为了赚钱,就可以不讲底线,公然宣传或推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产品,挑战社会公序良俗原则。

不论在何时,任何行业、企业都要有底线意识,不能为了赚钱而逾越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对逾越底线的行为,既要道德谴责,还要依法惩罚,缺一不可。(张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