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禁烟,城市将会变得“来了就想走”

光明网 2021-04-03 17:58:42

原标题:不禁烟,城市将会变得“来了就想走”

四川成都肖女士饭店内劝邻桌男子勿吸烟被泼不明液体事件引发热议,该事件有了最新进展。据报道,4月1日,当事人肖女士告诉记者,3月31日警方再次将双方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解,对方当面口头道歉,并赔偿干洗费1000元。肖女士称,她已接受对方道歉,准备把将对方赔偿的干洗费1000元捐给控烟的公益组织。

目前,这家涉事火锅店受到其管辖的母公司罚款5万元的处罚,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也于3月31日发布微博回应称:二手烟至少含有69种致癌物,为每一个主动站出来劝阻吸烟的人点赞。尽管这些举措对于鼓励人们与违法吸烟行为做斗争有帮助,但还是显得无力。

吸烟者愿意让自己的身体遭受烟害荼毒,属于个人行为,但是其散发的烟雾无论在室内和室外都会让旁边的人受到二手烟的危害。遗憾的是,劝阻吸烟其实还得不到国家控烟法的真正支持。

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曾公布《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该条例明确提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等规定。但是,7年过去,该条例尚未通过和公布实施。

不过,截至2021年2月,全国已有北京、上海、深圳、青岛等20多个城市以地方法的形式禁止在室内和室外某些场所吸烟。成都于2019年公布《成都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室内和五类室外场地禁止吸烟,包括电子烟,但迄今也还没有正式出台这一条例。

即使国家和地方的控烟法都能得到实施,拟定的法规条款也难以抑制吸烟者在公共场所吸烟行为。全国拟出台的控烟条例是,对违反者罚款50元-500元,成都拟出台的控烟条例是对违规者最高罚200元。显然,这对于吸烟者并无多大触动。

此外,执法者可能会遭到吸烟者的抗法行为,成都这名男子向劝阻女子泼不明液体的行为,虽然不是针对执法者,但也是潜在的抗法行为。一些在公共场所吸烟危害他人健康的人正是预估了法律不会对他怎样,才会有恃无恐。

另一方面,把禁烟难变成禁烟易也并非没有更好的方式,除了立法要加快,法律要有刚性的内容之外,还应有其他的补充措施,才可以既能落实禁烟,又能彻底打掉这名男子及类似的人在公共场所吸烟还骄横跋扈的气焰。

现在,在国内动车组列车上吸烟已经被列入特定严重失信行为,面临180天禁乘的限制措施;北京市率先拟将违法吸烟行为纳入征信档案,在未来的入职、贷款、购房购物等方面都面临难以逾越的高门槛和禁令。这些措施与禁烟条例结合起来,无疑会让在公共场所吸烟者认真掂量,促使其收敛其行为。

同时,各个城市也都应当把公共场所的禁烟当作一种软实力来经营,提升软实力才能吸引各方游客,加快经济发展。如成都的旅游业为当地创造了可观的经济价值,但如果国内外的游客,以及本土的居民在游玩和品尝美食之时,要饱受烟害之苦,这显然不是一个文明城市应有的表现。

为了所有人的健康,为了文明城市的建设和经济的发展,是时候在所有公共场所禁烟了。(张田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