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电瓶车上楼应压实物业责任

民主与法制时报 2021-05-18 11:05:09

原标题:治理电瓶车上楼应压实物业责任

5月10日晚7点34分,成都市成华区丛树家园小区一电梯内电瓶车起火,致使5人受伤,其中一名5个月大婴儿伤情较重。目前,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正对事件进行进一步调查。11日,记者从该小区物业了解到,该小区是拆迁安置小区,刚交付不久,许多业主正在装修期,物业已在电梯内及小区多处张贴集中停放电瓶车告示。(5月12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因电瓶车上楼引发的小区公共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例如,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均是电瓶车故障引发的,对社区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从法律角度说,电瓶车并不能上楼。公安部在2018年发布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中明确规定:“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可见,禁止电瓶车上楼是有法律依据的。

实际上,电瓶车上楼难管,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小区物业没有负起应尽的责任和做好服务是一个关键,对电瓶车上楼现象处于一种实质性的放任不管状态。《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明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维护小区公共安全,不能任由电瓶车想上楼就上楼。治理电瓶车上楼现象,关键是要疏堵相结合,切实压实小区物业责任,没有执法权并不能成为小区物业推卸责任和对电瓶车上楼现象不作为的借口。

要压实小区物业的劝阻责任,小区在楼道、电梯都有安装监控摄像头,一旦发现有业主推电瓶车上楼,应当及时予以劝阻,说明利害关系。要压实小区物业的报告责任,业主电瓶车有没有上楼,小区物业最清楚,当业主不听劝阻时,小区物业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报告,交由执法部门依法处罚。要压实小区物业的服务责任,小区物业要为业主停放电瓶车、给电瓶车充电做好服务,消除业主电瓶车停车难、电瓶车充电桩沦为“充电装”等问题。要压实小区物业的引导责任,小区物业要以多种形式宣传引导电瓶车上楼的危害和后果,不要害怕登门宣传引导,不能只是简单地在楼道张贴标语,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