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县产”噱头 缘何翻车

南方日报 2021-06-29 16:45:57

原标题:“福岛县产”噱头 缘何翻车

近日,农夫山泉因一款桃味气泡水广告包含“福岛县产”等字样,陷入舆论漩涡。6月27日,农夫山泉否认产品原料来自日本福岛,浙江建德市监局也发布通报,称该产品原料无从日本福岛县采购的情况。

2011年,日本福岛核电站泄漏。包括我国在内,许多国家明确禁止从福岛核泄漏地区进口食品、农产品。当人们看到广告中写得清清楚楚的“福岛县产”,难免往核污染危害上联想。可既然不是产自福岛,那就是在打虚假广告咯?

面对公众合理怀疑,农夫山泉的回应苍白无力。第一点说产品标签标示符合法律规定。标签是标签,广告是广告,后者受到质疑时强调前者合规,我们通常称之为偷换概念。第二点说到重点,该产品和福岛拂晓桃的关系,是“研发人员创制了类似拂晓桃风味的产品,与拂晓桃产地没有关联”。试问,按正常人一般理解,广告说“某某地区产”,是在表明原料产地,还是想要表达“依照原产于某某地的农产品风味创制了类似味道的产品”?如果和产地没有关联,当初又为何在广告里大加宣传?第三点倒打一耙,要求媒体平台和账号立即删除伤害其名誉的内容。

拒不认错,欲盖弥彰。避开了违规进口原料之“重”,难道进行虚假宣传的责任就“轻”吗?近年来,广告宣传翻车案例比比皆是。2019年,有知名家电企业宣称其电饭煲让“三高”群体敞开吃饭血糖不升高;今年4月,因为在产品宣传中大打“0糖”擦边球,元气森林公开道歉。纵观这些事件,商家无一例外都是在大力宣传的卖点上翻车。

广告是营销手段,突出与众不同的卖点是常见手法。但如果夸大其词,或含糊其辞,采取种种手段故意引起消费者误解使其购买,便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多项权益,有可能触犯相关法律。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都含有对虚假宣传行为的处罚规定。自然,也会导致企业形象受损。公众怎么看待一个品牌,不是谁空口无凭就可以影响,也不是谁气急败坏就能扭转的。

广告宣传固然重要,前提是要货真价实。无论怎么宣传,最后都要依靠产品来赢得消费者口碑。如果味道欠佳,任凭你是哪里的桃子,只会让人感觉上当受骗不会再买。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堪称全球最严,一些企业将广告做得像产品说明书,产品行销全球靠的不是广告,而是质量。这个简单的道理商家未必不明白,之所以不愿践行,是出于什么原因呢?(笃 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