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规”不能挑战劳动法规

民主与法制时报 2021-08-10 15:16:34

原标题:企业“家规”不能挑战劳动法规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企业需要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但应该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因为关系到每一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于企业“家规”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例一直备受关注:“请假犯难、动辄开除”“拒绝参加公司聚会被开除”“连上2次厕所被罚款”……在一些企业内部,不合法的“家规”正在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给企业自身带来不利影响。那么,企业“家规”的法律底线在哪儿?(8月5日《工人日报》)

企业为了加强建设发展,制定一些规章制度,去规范劳动者的行为,是非常必要的,但必须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劳动者,给予相应的处罚,也无可厚非。然而,企业规章制度,不能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近期,媒体报道的关于企业“家规”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例,受到广泛关注。

事实上,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可见,一些企业未经劳动者同意,用“家规”惩戒劳动者,如“请假犯难、动辄开除”“拒绝参加公司聚会被开除”“连上2次厕所被罚款”等,显然触碰了法律底线,损害了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更有甚者,有的企业用人不签劳动合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不为劳动者提供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障,更没有人文关怀与劳保关爱;出现劳资纠纷,要么拒不认账,要么以重罚和开除相要挟等,严重违反劳动法。

尊重劳动者的企业,也会赢得市场尊重。企业“家规”不能挑战劳动法规。企业管理制度的设计,应该具有双重功效,一方面是要规范和约束劳动者的行为,一方面是要维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同时,企业管理制度,应释放出人文情怀,让劳动者感受到家一样的温暖;对于违规劳动者,少惩戒,多疏导,不该动辄就向他们挥舞“开除”和“重罚”的利剑,而要实行人性化管理,让制度充满关爱劳动者、尊重劳动者的善意。有关部门应从立法和制度层面上,规范企业“家规”的制定和执行,对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实施有效保护,引导培育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推动劳动者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