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六项措施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

魅力霍林河 1970-01-01 08:00:20

原标题:内蒙古六项措施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建设,着眼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挥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按照‘放的开、管的住、用的上’的思路,坚持一手抓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采取六项措施积极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冯呼和9月30日在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区社会组织状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冯呼和表示,这六项措施包括建立直接登记制度、加强行为规范、推进政社分开、开展购买服务工作、积极培育扶持和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据介绍,目前,全区共有社会组织15227家,其中社会团体8071家,基金会130家,社会服务机构7026家。自治区本级1525家、盟市5096家、旗县8606家。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长。社会组织按照核准的章程,发挥自身人才和技术优势,在教育、卫生、医疗、科技、环保、公益慈善、精准扶贫等领域积极开展活动,每年开展活动近3万次、服务群众125万人次,公益支出近4亿元,成为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记者张昊文通讯员史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