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魅力霍林河 1970-01-01 08:00:20

原标题:“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孩子,不用愁了,上学去吧!”霍晟的父亲长长舒了口气。今年8月初,霍晟得知自治区今年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纳入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新生入学资助政策范围,本科4万元,专科3万元。听到这个消息后,久卧病床的父亲终于松了口气。

据了解,霍晟通过政府资助,顺利进入内蒙古农业大学学习,他在学校学习勤奋,生活安稳。经班级推选,当上了宣传委员,并加入了学生会负责宣传工作。

在22日召开的自治区各项学生资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张亚民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张亚民表示,截至目前,我区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地方先行,自治区奖补)、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营养改善)、普通高中教育(“两免一补一助”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补充)、中等职业教育(“两免一补一助”为主,顶岗实习、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高等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奖、贷、助、补、减、免、勤工助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措并举)各个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与民办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张亚民介绍,到目前,全区累计资助各级各类学生531万人次,资助金额达60.6亿元,较上年的56.1亿元增加了4.5亿元,增幅8.02%。

今年我区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有哪些新变化?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主任贾云介绍,在继续对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实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本科一次性资助4万元;专科一次性资助3万元)的基础上,2017年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也纳入资助范围。全年共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3946人,发放资助资金13574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

从今年开始,将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由2016年的每生每年12000元提高到13000元。且对所有特殊教育阶段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350元、初中1620元、高中189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此外,今年还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自治区试点工作。(记者 李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