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六旗县创建成为自治区生态宜居县城

巴彦淖尔日报 2017-12-20 00:00:00

原标题:巴彦淖尔市六旗县创建成为自治区生态宜居县城

记者近日从市住建委了解到,巴彦淖尔市六旗县创建成为自治区生态宜居县城。其中,五原县成为自治区生态宜居县城示范旗县,乌拉特后旗、杭锦后旗、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成为自治区生态宜居县城先进旗县,磴口县成为自治区生态宜居县城达标旗县。

自2015年起,巴彦淖尔市围绕打造“亮丽城镇”的目标,积极开展自治区生态宜居县城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绿化标准,美化城市环境,为打造生态宜居的城市品质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自治区生态宜居县城创建活动中,市住建委及各旗县明确目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七措并举推进创建工作。一是将生态宜居县城创建工作作为本地区重要目标之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为创建工作夯实组织保障;二是实现计划引领,明确创建目标,以此督促指导各旗县通过创建生态宜居县城统揽城镇化、中心镇建设、村庄整治和城乡垃圾处理等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起点高;三是提高县城规划水平,完善城镇总体规划,突出城镇特色,严格规划并实施监管;四是加强县城建设质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林绿化水平,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旧区改造和县城更新工程;五是理顺城镇管理体制,加强县城环境容貌管理;六是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工作经费;七是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创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