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全面实施“审核合一”登记制度

通辽市人民政府 2018-04-24 00:00:00

原标题:通辽市全面实施“审核合一”登记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通辽市创新商事登记审批服务模式,率先推行“审核合一”制度,大幅提高登记效率,为培育市场主体发展创造了宽松环境。目前,全市所有工商登记事项均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独立审批制,审批时限缩短近60%。

“审核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市场主体登记全程均由同一登记人员审查、受理、核准,实现一个环节、一人通办的注册登记制度,是创新商事登记审批服务新模式,对简化注册登记程序,提高登记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明确登记人员职责,具有重要意义。

“审核合一”登记制度适用于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和所有环节,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审核合一”登记制度实行“谁受理、谁负责”工作原则。登记人员必须在公开承诺时限内核准办结,符合当场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结。严禁越权登记,严禁随意提高或降低法定条件。

在实施“审核合一”登记制度的同时,建立疑难登记事项集体会商制度,集中研究解决登记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