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民委系统广泛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周活动

魅力霍林河 2018-06-03 00:00:00

原标题:全区民委系统广泛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周活动

5月份是《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月,5月最后一周是自治区民委确定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周。全区民委系统举办了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了解和掌握,增强落实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提前下发通知,全面部署宣传周工作

为做好宣传周活动,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案》,5月初向各盟市民委下发通知,要求结合宣传周活动向主管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广泛开展以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若干规定、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宣传和解读工作。将印制的5000份《民族区域自治法》蒙汉文版宣传手册发放给各盟市。各盟市积极安排部署宣传周活动,巴彦淖尔市民委上报了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明确责任主体,安排了活动载体等具体内容。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积极与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对接,协调自治区各大移动运营商在宣传周内向全区移动用户推送了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政策的公益短信。各地区也全面启动了宣传周活动,乌兰察布市在集宁区中心广场举行了市区两级宣传部、统战部、民委、司法局共同主办的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共展出有关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蒙古语文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民族文化知识等方面的展板100余块,发放宣传单、宣传册5000余份。锡林郭勒盟采取悬挂横幅、座谈交流、现场讲解、发放蒙汉双语宣传单、设计制作蒙古语文知识书签等形式宣传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民族法律法规,为宣传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呼伦贝尔市有关地区开展了“草原盛放团结花”等法规政策宣传活动、民族法规知识竞赛,乌海市民委开展了民族法规进机关、进学校等活动,通辽市以深入宣传“一法三条例”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民族法规宣传月”活动,市人大开展了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督查,有力促进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自治法的深入贯彻落实。

三、举办各类培训,全力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

为了提高民委系统干部职工依法治理民族工作的水平,自治区民委召开了全体干部大会,聘请专家进行了《宪法》专题讲座。鄂尔多斯市民委举办了民族法治与城市民族工作培训班,对全市九个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民委兼职委员单位有关人员和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全面的法治培训,大大提高了民族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

在宣传周内,我区各地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宣传活动,提高了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贯彻落实民族蒙古语文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和社会环境。(政策法规处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