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孵育体系培育成效显现

魅力霍林河 2018-06-19 00:00:00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孵育体系培育成效显现

自1992年内蒙古第一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包头稀土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在自治区政府大力推动下,各级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创新创业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涌现出了一批适应各类创新创业主体需要、富有特色、形式多样的创业中心。自治区众创空间、孵化器投资主体多元化已形成趋势,逐步向网络化和区域化等多层次纵深发展。一批专业性研究机构、咨询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等行业服务机构的建设,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服务行业发展壮大,为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完善区域创新体系、繁荣经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截至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共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1家、国家备案的众创空间47家。自治区级孵化器35家、众创空间179家。各盟市实现了孵化器、众创空间全覆盖,呼包鄂创新创业活力较强深入到旗县区。2017年,内蒙古孵化器在孵企业数量1593家,平均每家孵化器孵化约35家创业企业,累计毕业企业近1119家,孵化了一大批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其中上市及挂牌企业71家;众创空间全年新注册企业数量1620家。自治区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共创造就业岗位28万个,其中众创空间当年吸纳应届毕业大学生1.74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成为自治区培育和扶植高新技术中小企业、解决就业的重要载体,在弘扬创新、创业精神,促进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增加就业、创造税收等方面的社会价值正充分显现。

由于受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制约,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目前仍处在发展初期。结合区情与发展现状,内蒙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培育创新孵化体系升级建设。

一是加大对孵化平台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自治区科技厅对新升级国家级孵化器给予一次性50-100万资金补贴。2017年,安排专项资金445万元用于奖励评估优秀的27家众创空间和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各盟市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孵育体系建设,呼和浩特市《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构建区域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试行)中对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300万奖励。通过认真筛选、细心培育,保证每年至少认定1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10家国家备案众创空间。2016年以来,包头北大科技园、呼伦贝尔森龙源、五原工业园区科技孵化器陆续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内蒙古农牧业电商创业园等36家众创空间通过科技部备案。

二是推动高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合理布局,发挥其孵化带动作用。通过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壮大地区特色产业,结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与当地技术、市场、产业等优势资源,建设众创空间及专业孵化器。如通过建设国家和林格尔云计算大数据特色产业基地,云计算大数据专业企业孵化器,将和林格尔县特有的云计算资源向周边电子信息领域企业辐射,带动行业内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升级。巴彦淖尔农业高新区积极打造五原工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形成了“实训+孵化+加速”的企业内部孵化服务体系。

三是构建区域行业联盟,提升服务能力。围绕已有众创空间、孵化器的孵化能力升级问题,鼓励其与周边行业资源丰富的企业构建区域行业联盟或者专业科技平台,集聚孵化资源,增强辐射能力,使个体资源能够更好的服务于周边的中小企业,从而提升全区孵育平台载体的整体孵化能力。如自治区科技厅对以赤峰博恩生物制药企业孵化器为龙头组建的区域生物制药技术开发联盟,在技术开发平台上给予支持,使博恩生物制药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研发资源与其他制药企业的产业化资源能够通过该平台的建设,更好的服务于周边相关企业。2017年由内蒙古自治区星创天地、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等40多家单位参与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星创联盟”通过汇聚星创天地的优势资源,实现成员单位之间抱团发展、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为农村牧区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专业化、信息化的开放式综合服务,从而携手打造兴业富民的双创模式。

四是完善科技创新孵化体系,增强区域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能力。围绕地区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其打造完善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育成链条,真正实现从团队孵化到企业孵化再到产业孵化的全链条、一体化服务,加快推动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目前包头稀土高新区依托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已建成产业孵化链条,全面提升了培育孵化服务能力。围绕产业发展需求,积极鼓励“四众”平台建设发展,初步形成产业孵化服务生态体系,有效支撑产业集群的建设发展。

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内蒙古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和发展起步较晚,产业资源相对分散,高新技术载体整体发展水平与发达地区有一定差距。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现有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多集中在呼包鄂经济带,新型的乌海-阿拉善经济带数量少,东部地区除赤峰、呼伦贝尔市外,孵化器建成的更是少之又少,其中通辽市、兴安盟尚未实现零的突破。二是涉及的产业领域范围窄,对产业和经济的带动作用还不明显。目前,已建成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多集中在在电子信息、稀土材料和生物医药等方面,与内蒙古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各类集群还远未能建立起,创业中心、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对产业和辐射作用不显著,推动相关产业和技术的发展作用有限。三是运营管理水平良莠不齐,人才培养和各项综合服务能力相对落后。已经难以适应目前自治区经济发展水平,在孵的中小企业的需求的孵化资源逐渐从低廉的创业成本向创业引导转变,单一的物业和财税服务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发展。孵化器管理人才的匮乏是制约内蒙古孵化器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

为解决发展困难,建议一是做好自治区发展总体规划布局。按照创新驱动和高质量法扎的要求,围绕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完善已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各类众创空间、孵化器的运行和发展,引进和培养一批科技创新人才,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在此基础上,在自治区每个盟市重点布局1-2家。

二是推进众创空间、孵化器深化发展。继续发展切合自治区特色产业与实际需求的众创空间、综合孵化器、留学生创业园等。推进综合孵化器、专业孵化器共同发展,面向细分市场实施精准孵化。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行业龙头企业等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专业孵化器,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三是加强孵化平台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结合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扩大区域聚才引智能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科学的人才培养、使用、激励和保障等制度,形成良好的企业用人环境,为吸引人才打好内部基础。搭好企业人才引进的平台。对孵化器、众创空间企业在人才引进方面给予政策、资金扶持,并借助搭建高层次人才孵化平台,借智登高,提高提高孵化器众创空间的服务与孵育能力,举办各类人才交流会、人才招聘会、科技洽谈会等活动,开展高校孵化平台合作交流,引进、引导各类人才更好地向孵化器、众创空间集聚和流动,为内蒙古孵化平台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四是完善创新孵化政策和机制体制。鼓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双创服务载体建设和发展作为本地区和本部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列入地区和行业发展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安排孵化器、众创空间发展资金,采取主导建设、联合建设、运行补贴、绩效奖励等形式,对服务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专业科技服务加强引导,保障孵化器、众创空间健康有序发展。

尝试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银行、担保公司、保险等金融机构对创新创业项目提供科技担保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科技保险等方式的金融服务。结合自身产业优势,与科研机构、高校、行业协会、领军企业、社会团体等机构对接,鼓励科研机构的基础设施、科研仪器等面向双创主体开放,推动市场化机构提供服务,联动创业、投融资、服务、导师等团队及其他一系列的配套服务,形成良性循环。进一步深化供给侧改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引资引智,突破能源产业传统格局,寻找新经济增长点,实现产业格局升级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