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60岁以上老年人 今年继续享受意外伤害保险福利

乌兰察布日报 2019-04-23 00:00:00

原标题:乌兰察布市60岁以上老年人 今年继续享受意外伤害保险福利

4月19日,记者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乌兰察布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乌兰察布分公司了解到,市民政局已与两家公司续签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今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继续享受意外伤害保险福利。

据了解,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由政府统一购买的一项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老人意外死亡、残疾、住院均可取得赔付和补贴,保险期限为1年。政府通过不记名的方式为每人统一投保15元,总保险金额25000元/人,其中意外伤害事故和伤残保险金额2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包括门诊和住院)5000元。

据了解,这项惠民福利从2018年开始在乌兰察布市全面启动,全市有55.5万老人享受这项福利保障,今年是第二年。此份保险参保对象为:被保险人具有乌兰察布市户籍,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

参保范围为:在全国范围内(港、澳、台除外)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或治疗,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或意外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包括户内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如磕碰、高空坠物、走路摔倒、电击、溺水等)以及乘坐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院、外出旅游时发生的意外伤害等。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时,可拨打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518或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理赔服务专线95519申请理赔。

承保范围为:丰镇、兴和、卓资、凉城、商都、化德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承保;集宁、中旗、四子王旗、后旗、前旗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承保。

理赔资料需出险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复印件、费用清单;住院完整病历和出院小结;诊断证明;意外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自然灾害);被保险人的银行账户复印件。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故时,受益人可持相关材料办理理赔。

对于事实清楚、材料齐备的简易案件2天结案,常规案件3天结案,结案后5-10个工作日内赔款到账。被保险人在同一保险年度内出现2次以上的意外,均可申请理赔,但同一意外造成的伤害所产生的费用不重复理赔。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伤残的,应在治疗结束后,由二级(含)以上医院或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双方均认可的其它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能够证明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若承保方和投保方有一方对伤残程度的认定有异议,则以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过去,老年人在活动时不小心受伤,或者是在家里发生滑倒等突发意外情况,往往都要由自己来承担医疗费用。今后,老年人再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把心放宽一些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记者巴特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