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高速公路计费有调整

魅力霍林河 2020-05-18 09:19:00

原标题:我区高速公路计费有调整

5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收费公路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称,当前出现的部分客车实交的高速公路通行费金额发生一些小额变化,主要是由于计费精度提高造成的。

据了解,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前,我区高速公路通行费按照5元的倍数取整。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人工收费精确到“元”,ETC收费精确到“分”。例如某段路收费标准为0.4元/公里,行驶24公里和26公里的应交通行费金额分别9.6元和10.4元。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前,取整后的实交金额均为10元,使用ETC打95折后为9.5元;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应交金额分别为9.6元和10.4元,使用ETC打九五折后分别为9.12元和9.88元,比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前有升也有降,体现了“多用路者多付费,少用路者少付费”的公平原则。此外,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车长6米以下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由二类下调为一类,应交通行费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我区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按车(轴)型收费。政策调整前,高速公路对货车实行计重收费,主要目的是遏制超限超载和“大吨小标”。但由于计重收费需要停车称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货车通行效率。对公路货车按照车(轴)型收费有利于货车使用ETC,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促进物流业提速增效。我区为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自2020年2月15日实施了高速公路货车差异化收费政策,二至六类货车通行一般高速公路收费时,在基础收费标准上分别享受45%、27%、22%、20%、7%的打折优惠;一至六类货车通行准兴重载高速公路和林南至团结收费站时,分别享受22%、58%、42%、40%、37%、27%的打折优惠;二至六类货车通行准兴重载高速公路大路东至和林南收费站时,分别享受46%、26%、21%、20%、6%的打折优惠;二至五类货车通行海生卜浪黄河大桥时,分别享受20%、22%、21%、24%的打折优惠,在此基础上,安装ETC的车辆继续享受九五折优惠,欢迎广大司机朋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