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业为建设幸福包头添动能

魅力霍林河 2020-06-15 09:00:00

原标题:养老服务业为建设幸福包头添动能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同时伴随着养老服务增加值在服务业中的比重不断提升,我市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事业放管服改革,营造公平规范的发展环境,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把养老服务业打造成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包头的新动能。

放宽准入条件

降低准入门槛

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在旗县区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以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养老服务网点。非本地投资者开办养老服务项目与当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鼓励境外投资者在包头市开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境外投资者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境内投资者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简化设立养老机构的申请材料。申请人设立养老机构时,能够提供服务设施产权证明的,不需要提供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食品经营实行“先照后证”。对养老机构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很小,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养老机构实施备案管理。取消部分机构的消防审验手续。1998年9月以前建设使用,且未发生改、扩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的,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资30万元以下的养老机构、设施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其他养老机构依法办理消防审验或备案手续。

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行养老机构登记备案

按照“非禁即入”和简政放权的原则,结合实际,将养老机构的登记备案职责下放到旗县区民政部门,从2018年底开始,取缔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彻底放开了养老机构的准入门槛。

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积极推行公建民营的运营模式,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截至目前,我市有3家公建养老机构委托社会组织进行运营,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提升,进一步解决了经费不足,专业人员少等问题。

推行医养结合运营模式

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设医院、医务室、护理站、卫生所(室)等医疗机构,不具备条件设立医疗机构的养老院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为老人提供服务。目前,全市63家养老机构中内设医院4家、内设卫生室、门诊7家,90%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署了绿色通道,能够以不同形式开展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同时,大力鼓励医疗机构开设养老服务,从而形成标准化的医养结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