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深入村(居)流动补领婚姻登记证书工作有序推进

魅力霍林河 2020-11-17 09:28:00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深入村(居)流动补领婚姻登记证书工作有序推进

手捧结婚证的老人刘某激动地说:“老伴行动不便,办理房本需要结婚证,我正发愁怎么去办呢,结果婚姻登记处的同志们就来社区了,真是雪中送炭啊!”同样,在集宁区白海子镇红海子社区83岁的张某和老伴王某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再次拿到补领的结婚证,张某看着手里的结婚证,眼睛笑成了一道缝,感叹道:“我们是1960年结的婚,那时候的结婚证就是一张纸,时间太久了,都找不到了。真没想到,咱们老也老了,婚姻登记处的同志又给发了一次结婚证,老伴儿,今天中午咱们回去吃糕,庆祝庆祝!”

为认真贯彻民政部关于做好变更婚姻登记证有关工作的部署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印发了《关于深入社区开展婚姻登记服务的通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民政局于9月1日开始深入村(居)民委员会,开展补领婚姻证书服务,是我区第一家开展此项工作的地区。

集宁区民政局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针对村(居)民农忙、打工、身体不便等情况,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主动放弃休息时间,组织专人、专车深入村(居)民委员会,利用中午、晚上、星期六日为有需求的广大居民提供服务,受到广大村(居)民的一致好评。

截止目前,集宁区民政局行程2000多公里,出动120余人次,为集宁区20个村委会、4个居委会3400余对夫妻补领了婚姻登记证书。集宁区在深入开展流动服务的同时,还编制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反家庭暴力法》等宣传手册,向村(居)民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婚俗文明,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深入村(居)民委员会流动补领证书,是内蒙古自治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和民政部便民利民一系列政策的重要措施。此项工作将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为更多有需求的居民补领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