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2021年工作要点

魅力霍林河 2021-03-29 10:04:00

原标题:我区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2021年工作要点

一是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国家级第二批试点。在包头市所辖9个旗县(区)、锡林郭勒盟所辖12个旗县(市)以及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1市开展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等5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清查与价值量估算工作。22个试点旗县(市、区)负责清查试点具体实施工作,完成土地等4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清查和价值量估算工作,建立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数据集以及资产清查体系等。

二是拟启动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编制自治区资源清单目录。建立健全自治区、盟市两级政府受委托代理行使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管理制度。

三是研究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配合统计局完成33个重点旗县及2020年度自治区级全口径土地、矿产资源资产的负债表编制统计等审核工作。

四是做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编制工作。2021年在完成资产清查、价值核算的基础上,初步建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规范报告内容,向自治区政府和人大提交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指导盟市完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

五是提高国有土地资产配置效率。实行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动态更新机制;对土地储备机构、计划、债券等实施全流程监测监管;土地储备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各地2017年度发行的债券将于2021年到期需要偿还。

六是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2021年继续探索研究收集生态产品价值典型案例,推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配合生态部门研究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充分体现自然生态系统和生态产品价值,推动“保护者受益、损害者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