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调研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采取相应措施

魅力霍林河 2021-12-10 09:30:00

原标题: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调研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采取相应措施

今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市场监管领域滚动式督查时以召开座谈会形式向基层市场监管人员征求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意见。以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到自治区质检院、审评查验中心、纤维质量中心进行产品质量抽检工作调研,听取抽检工作存在的差距和解决措施。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关于技术标准方面。一是监督抽查产品种类多,对照《国家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纳入监管的工业产品达1826类18650种,涉及的强制性产品标准超过1400部,推荐性标准约为2.4万部;不同种类产品质量检测都需要借助专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二是存在企业标准低于国家推荐性标准情况。目前大部分产品所执行的标准为国家推荐性标准,部分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其指标值远低于相应国家推荐性标准,甚至部分重要指标缺失。但是经抽样检验产品符合企业标准要求属于合格产品。三是目前一些先进省区(如山东、浙江、湖南等)根据产品性质,已研发车用油品、车用尿素、水泥、电线电缆、服装纤维等地方标准和关键质量指标的快速检测方法,我区这方面是空白。

(二)关于抽样检验方面。抽样领域覆盖生产企业、销售商家、网络平台,抽样情况问题较大。一是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抽查产品存在重复抽查情况,造成年内多次进入企业抽样的现象。二是部分企业为应对随时可能被抽查的情况,提前生产好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用于专门接受监督抽查。三是个别企业以临时停产、倒闭或者没有库存为借口,不配合抽样工作。四是部分产品(如定制类等)具有行业特点,按照订单生产,抽样时常常出现无样可抽的情况。五是检验技术不能覆盖区内生产的工业产品,需要尽快提升能力。

(三)关于企业数据库建设方面。目前区内没有建立起符合生产现状动态完整的企业库。在实际抽样过程中是依据企业登记注册的地址信息,生产产品信息许多与实际状况不符,浪费人力、财力,降低抽查效率。

(四)关于人员能力方面。一是抽样人员能力素质有待提高,部分抽样人员对抽样细节掌握不强,导致在抽样过程中出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受检单位信息等填写错误的情况(如执行标准填写作废标准、企业名称填写错误、产品规格型号未与企业核实导致与产品实际型号不符、抽取样品为试制样品等情况)。直接影响了后续检测效率、监督抽查周期和执法后处理。二是各盟市旗县各级产品质量监管人员不足,市级监管科室人数2-3人。在抽查任务较为集中的时间,市县局执法人员不足以满足配合抽样队伍抽查的要求。而且大多监管人员不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导致部分监管措施无法落地。

(五)关于经费保障方面。当前各级产品质量监管经费保障不足,自治区区级抽查经费1280万元,远远低于2200万元全国平均数。11个盟市级抽查经费合计940万元(兴安盟无安排),各旗县局大多无经费安排,严重制约了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而且经费不足导致监督抽查产品不能全覆盖,部分产品处于监管真空。

(六)关于结果应用方面。一是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周期较长。部分产品(如水泥、建材、食品相关产品等)检验周期长,全部整理后再移交耗时较长。检验报告移交地方局后,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要求,等待异议处理时间需要15日左右、异议受理时间22日、处罚及整改复查共需要75日,共需要112天(如无异议共需要90天)(其中不包括检验报告移交盟市时间、盟市移交旗县区时间)。二是生产领域抽查后处理涉及到市场监管系统内多个职能部门,目前基层后处理中案件需依法查处的交执法稽查部门、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管处理需要交认证认可部门、能效标识监管处理需要交计量部门处理等等。实现真正闭环处理时间会更长。三是监督抽查的定位是发现问题,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供可靠的技术数据资料。以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率考核地方质量监督成绩,偏离了监督抽查的初衷,阻碍了监管部门发现问题的积极性,造成选择性监督抽查。

(七)关于一些客观问题。我局监督抽查工作开展2020年受疫情影响(下半年企业商场开始复工复产)、2021年受事业单位改革影响(六月陆续完成单位名称法人变更、资质认定等),大量监督抽查工作都积压在下半年开展,还有招标时间所限(一般需要挂网最少1个月,如第一次1个月挂网参加竞标单位不足3家,还需再挂网1个月,正式开标过程得10天左右),一定程度造成抽查任务时间紧迫。

二、解决的思路和措施

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放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中,放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高度上来思考和谋划。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质量问题,着力完善抽查举措,牢牢守住质量安全底线。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提升监督抽查服务国家战略、促进产业升级、保障国家重大专项任务落实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监督抽查时代价值。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以往抽查较为简单粗放、任务历时长、时效性不足等问题,完善抽查组织实施方式,创新抽查方式,加快实现数字赋能,突出智慧监管定位,持续提升监督抽查工作水平。

聚焦工作重点,精准实施监督抽查。

关于2022年监督抽查目录计划在11月30日制定出2022年抽查目录后,进行经费测算,12月15日前制定抽查计划。拟将涉及自治区党委环保责任清单里需要抽检的成品油、煤炭、塑料制品;涉及2022年开春农资产品化肥、农用地膜产品测算抽检经费后,按照专项任务将经费直接安排在质检院,将非医用口罩、校服等抽检经费直接安排在纤维质量中心,将抽样经费安排在审评查验中心。2022年1月即可开始抽检工作。其余产品于2022年3月完成产品质量自治区监督抽查招投标工作,3月正式启动“衣食住行”产品质量监督专项行动,开始全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这样既能保持均衡抽检进度,更会解决启动慢、进度慢的问题。

一是科学确定抽查产品目录。紧盯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健康安全“两个安全”;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清单任务,人民群众关注,媒体曝光等社会舆情热点”三个方面的重点产品进行靶向抽查,这是各级政府对市场监管部门考核的主要内容,更是我们防范质量安全和履职风险的双重警戒线。在落实环保责任清单上,强化对成品油、煤炭、塑料制品、农用地膜等产品质量抽查。在防风险保安全上,紧盯危化品及其包装物、钢筋、水泥、化肥、食品相关产品、消防产品等重点产品;紧扣学生、儿童、老人等重点群体使用的产品涉及健康安全的重点核心指标。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与自治区政府确立的8个产业链战略部署要求相适应,选择其中企业的重点产品,服务质量强国等国家战略,保障新形势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二是分类确定抽查方式。推行靶向式、专项式、机动式“三式”精准抽查。在生产领域全面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对不同信用水平、风险程度的企业采取差异化靶向式监管措施,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如对我局“滚动式”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今年国家局抽检和自治区抽检不合格发现率较高产品的企业要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关注重点、舆情焦点等反映较大的相关产品开展专项式监督抽查,进一步守好安全底线。对国家总局质量监督司转办的、我局“滚动式”检查发现的违法个案线索,联合执法稽查局及时开展机动式抽查。

强化规范管理,严格监督抽查全过程。

一是强化抽查制度设计。今年已实施了以下4项工作 :

1.下发《进一步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细化完善了抽样、结果告知、纪律、时间进度等方面要求,同时定期调度,到目前已召开四次会议推进工作进度。

2.在产品抽查实施细则的制定上,组织专家评审,依据标准将产品检测项目划分为安全性项目、环保性项目、主要性能项目和一般性性能项目,区别实施检验检测,分类进行结果研判。

3.编制了《产品质量自治区监督抽查方案》(共4册)。包括每个产品的抽样方案、数量、产品执行标准等内容,已在印刷中,计划在下次的产品质量自治区监督抽查任务中,提供给抽样人员随时随地都可以了解抽样产品的抽样要求。

4.制定后处理跟踪制度,从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签收检验报告之日起计时,定期调度后处理工作,定期发布后处理进度通报,并纳入对其年底质量考核。

二是强化抽查过程管控。今年已实施了以下6项工作。

1.严格执行“抽检分离”制度。审评查验中心负责抽样,其他检验机构负责检验。对于危化工产品、部分建材等实行质检院部门之间“抽检分离”。校服等实行纤维质量中心部门之间“抽检分离”。

2.指导督促各检验机构分别对抽样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3.实行可视化抽样。纤维质量中心实现搭载监督抽查软件系统的可视化抽样,审评查验中心和质检院配备执法记录仪,用信息化手段记录并留存抽样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文书等关键证据材料,确保抽查工作可追溯。

4.实施盲样检测和比对实验。对车用油品采取盲样检测和比对,推进成品油快检技术和组织实施专项监督,保障检测结果的公平公正。

5.依法规范处理企业异议,建立证据核实、专家论证等处理机制,规范复检条件和程序,严格执行换机构复检要求。

6.在所有为我局检验的机构实施《不合格产品质量分析建议书》制度,组织承检机构为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提供具有针对性的质量诊断分析建议书,做到“一企一书一策”,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制定全面改进措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三)推进智慧监管,统筹全区抽查联动。

今年我局已建立自治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已开始使用,实现从监督抽查任务编制、计划、方案及细则下达、组织实施、现场抽样、检验数据录入、结果处理、委托复查全流程工作线上化。依托系统将逐步建立真实可靠的监督抽查企业库。同时完成与国家总局中国电子质量监督系统(e-CQS系统)的对接。2022年的计划将通过系统下达,开展自治区与各盟市局联动抽查,统一任务部署、实施方案、推送结果,解决重复抽检,提高效率,形成全区抽查联动“一盘棋”。

2022年要升级完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目前计划和预算已报科信处。实施监督抽查检验报告在系统审核、生成并实现电子送达,实现产品检验报告“快检快处”。通过CA认证,检验机构直接在系统生成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检验报告(目前纤维质量中心已实现)。为企业开通监督抽查结果网上查询通道,设置企业查询端口,检测结果合格的企业可直接在系统查询打印检验报告,方便受检企业。送达报告预计可节约10天左右。

(四)发挥抽查效能,助力提升产品质量。

1.充分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各类媒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依法及时公开不合格产品名称、经营者名称、规格型号、不合格项目等抽查结果信息,深度曝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及典型案例,切实增强监督抽查震慑力。

2.实现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企业产品质量信用约束。

3.严格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后处理工作考核,纳入市场监管领域评价指标体系。

4.强化抽查结果通报,将抽查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地区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同时约谈相关企业。

5.联合行业协会、检验检测机构和属地监管部门在产业集聚区召开质量分析会,引导企业质量自律增强产业发展的质量动能。

6.建立分析报告发布制度。建议局里总体预算再安排产品质量分析报告专项经费,以监督抽查数据为依据,组织专业机构分季度每年撰写4期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分重点每年确定2个行业(如成品油、羊绒、煤化工产品等)撰写年度质量分析报告,质量分析包括监管提示、决策参考、消费警示等内容。分析报告分别上报自治区政府部门,报送行业主管部门,为政府经济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提升监督抽查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