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给国有资产算笔“明白账”

魅力霍林河 1970-01-01 08:00:20

原标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给国有资产算笔“明白账”

截至2014年末,内蒙古共有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941户(独立核算企业),资产总额9780.8亿元。

9780.8亿元,一个沉甸甸的数字。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45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为代表全区2500万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替人民管好这笔钱,给国有资产算笔“明白账”,理论上,“名正言顺”,责任上,不容推卸。

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监督体制建设,畅通监督渠道。终于,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内蒙古人大监督国有资产工作迈出关键性的一步。

11月22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自治区副主席常军政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23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询问。而这一天距离10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还不到一个月。在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被强调的重要节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此举无疑又为内蒙古国企改革工作紧了紧发条。

事实上,更多的工作早在一个月前便已全面铺开。为做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的准备工作,10月中旬至下旬,财经工委分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和乌海市和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实地考察了部分市属国有企业。

通过深入走访与考察,调研组对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表示认可。调研组所到的各市及企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加强和改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与转型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均做了大量工作,推动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调研组组成人员也发现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国企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调研组认为,从各市的情况看,经营性国有资产尚未实现统一监管,政资不分、政企不分、事权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盟市、旗县国资监管组织机构不健全,截至目前,全国已有85%的地市单独组建了国资委,而我区12个盟市只有呼包鄂三市单独组建了国资委,仅占25%。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存在着监管职责不清、配置不公、处置随意等问题。各市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虽然已经开始编制,有的已经报人代会,但额度和精度都不高。

同时,调研组还在考察中发现部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不够合理,数量和类型较少,国有经济的引领带动作用不明显。而公交、热力、供水等公益类企业发展堪忧,企业运营压力较大或长期亏损。所有这些不足都意味着我区国企改革还需要进一步加快步伐。

围绕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组成人员在专题询问中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提问,提问内容涉及我区盟市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建设、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领导人薪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方面。来自自治区国资委、财政厅、人社厅等厅局的相关负责人分别进行了详细回应。

在专题询问会上,自治区副主席常军政表示这次专题询问,对于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提升国资监管能力水平,必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自治区政府将以此次询问为契机,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分析问题成因,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将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并及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反馈整改工作情况,推动我区国资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自治区人民政府已表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也将更进一步。专题询问会最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全区各级人大要切实提高新形势下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紧紧围绕国有资产运营的主要环节和国有资产经营绩效等重点工作强化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尤为值得关注的是,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制度,并通过多种方式,实施对国有资产的经常性监督。(记者:范悦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