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68次主任会议决定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6月17日举行

魅力霍林河 2016-06-08 08:32:00

原标题: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68次主任会议决定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6月17日举行

6月7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68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6月17日在呼和浩特举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主持会议,副主任杜梓、吴团英、李荣禧,秘书长孙惠民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建议议程:审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日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执行主席名单(草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草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辞职事项。

会议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了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食品安全法、自治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及关于城乡规划法、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了关于2015年全区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2015年全区林业工作情况的报告的评议意见。会议决定将审议意见和评议意见转交自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处理。

会议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公路法、自治区公路条例、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关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家庭给予补偿规定落实情况开展工作评议的方案,对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和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的实施方案,对《自治区人民政府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的初审意见。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记者肖振英)

《内蒙古日报》2016年6月8日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