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后旗交管大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内蒙古晨报 2016-09-12 00:00:00

原标题:杭锦后旗交管大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刘小蓉 通讯员 李纪平)9月5日6时50分许,杭锦后旗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杭锦后旗双庙镇五一村二社附近,一辆农用车与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有人员受伤,肇事农用车逃逸。

接到报警后,大队事故中队带班组长李志明带领民警杨宇航、霍宇祥火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迅速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排查走访等前期侦查工作,掌握了第一手证据,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据现场目击证人提供的线索,逃逸车辆从尾部看像是一辆蓝色农用四轮车,出警民警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大队分管领导王坤宇,大队领导经过缜密分析,根据农用四轮车和农用三轮车尾部特征相似的特点,指示现场民警将摸排范围扩大至蓝色农用四轮车和蓝色农用三轮车两种车型。经过进一步了解,现场民警掌握到当地近期频繁上路的农用四轮车和农用三轮车大部分为附近砖厂和预制板厂运送砖石和水泥板的车辆。带班组长李志明当机立断,决定先从附近砖厂和预制板厂的车辆及辖区道路上运送砖石和水泥板的车辆开始摸排,根据摸排情况逐步确定调查范围。兵贵神速。确定重点摸排对象后,出警民警有的放矢,迅速展开摸排工作。在对附近5家砖厂和预制板厂的40余量相似车辆及道路上行驶的50余量相似车辆进行摸排后,均未发现线索。当摸排到太阳庙五丰一社预制板厂时,发现该厂有一台农用车至今未到厂区拉运货物,也未和厂区负责人沟通联系,但该车为蓝色农用三轮车,并非农用四轮车。经过深入了解,现场民警发现如果该车按照正常时间前往厂区拉运货物的话,途经事故地点时的时间与事故发生时间恰好吻合,且车身颜色与逃逸车辆颜色一致,出警民警本着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抱着不放过一丝可疑线索的信念,决定电话联系该车驾驶员,现场勘查鉴定该车并彻底排除该车嫌疑后再行排查其他车辆。民警三番五次拨打该驾驶人电话,虽然电话一直畅通,但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或者拒接状态,该车肇事嫌疑陡然增加。此时,距离事故发生已将近9个小时,民警们已持续奔波9个小时,虽然民警们已身心疲惫,但突然出现的希望再燃民警们的斗志,带班组长李志明决定,由一个民警给该车驾驶员发短信,另一个民警换别的手机号继续拨打电话。终于,工夫不负有心人,下午5时,该车驾驶员迫于民警们强大的心理攻势,主动联系民警投案自首,民警们根据嫌疑人交待,迅速赶往车辆停放地对车辆进行勘察鉴定。经过勘察鉴定,初步确定驾驶人所驾驶的蓝色农用三轮车为肇事嫌疑车辆,办案民警迅速将嫌疑人王某带回大队进行审讯。

经强力审讯和攻策攻心,在有力的证据面前,嫌疑人王某心理防线彻底瓦解。据本人供述,9月5日早晨6时50分许,嫌疑人王某驾驶牌号为蒙L427××(逾期未检)的蓝色农用三轮车从杭锦后旗陕坝镇到太阳庙五丰村一社预制板准备拉运预制板,行驶至太阳庙五丰村一社小油路时,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致使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和乘车人受伤,因害怕承担责任,逃离事故现场。因自己的三轮车尾部大小与形状接近四轮车,给目击证人造成肇事车辆为蓝色四轮车的假象。至此,“9·05交通肇事逃逸案”发生10小时后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肇事车辆已被暂扣。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