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千家行政执法单位比拼 普及法律知识 树立法治思维”入选2017年度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

魅力霍林河 2017-12-22 00:00:00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千家行政执法单位比拼 普及法律知识 树立法治思维”入选2017年度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

近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法委、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内蒙古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共同主办的2017年度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揭晓。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推荐的 “千家行政执法单位比拼 普及法律知识 树立法治思维”入选2017年度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颁布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和2017年全区依法行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组织千家行政执法单位参与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千家行政执法单位竞赛活动要求,各地区的行政执法部门包括实行垂直、半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单位,都按照“块块”管理的属地原则参加本地区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参赛选手必须是本单位的执法人员,不得从本系统其他单位或者社会上借调、聘用等方式混合组队。

竞赛活动在全区范围的行政执法单位中广泛开展,自下而上、层层选拔。经统计,全区有1961个行政执法单位、7844人参加了初赛环节的选拔比赛,一共有30个行政执法单位,120名选手进入了全区总决赛。经过紧张激烈的角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表队荣获一等奖;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代表队、乌海市国家税务局代表队荣获二等奖;二连浩特检验检疫局代表队、通辽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代表队、兴安盟地方税务局代表队荣获三等奖。

据了解,今年“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的评选活动共收到网络投票613.6万张,群众参与度之广,投票规模之大,在历次的评选活动中还是首次。年度“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已经成为我区“12.4”国家宪法日的大型品牌活动,2017年是此项活动延续的第十五年,这些事件和人物的出现对于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全力推进自治区依法治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推荐的立法二处处长张生被评为2017年度内蒙古十佳法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