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各级医院可实行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

魅力霍林河 2018-01-11 00:00:00

原标题:内蒙古各级医院可实行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制定出台《自治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按照有关规定,医院可以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

《实施意见》提出,在总结自治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进人力资源管理科学化。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建立健全人员聘用管理、岗位管理、职称管理、执业医师管理、护理人员管理、收入分配管理等制度。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体现岗位差异,兼顾学科平衡,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按照有关规定,医院可以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实施意见》要求,公立医院要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各级各类医院将政府、举办主体对医院的绩效考核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对不同岗位、不同职级医务人员实行分类考核。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围绕办院方向、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培训、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