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工商局扎实推进年报公示工作

内蒙古晨报 2018-03-12 00:00:00

原标题:锡盟工商局扎实推进年报公示工作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侯云峰 通讯员 白嘎拉)锡林郭勒盟工商局进一步深化对年报公示工作的认识,明确在年报公示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切实履行好加强年报宣传督导、实施年报监督检查和开展年报数据统计分析的工作职责,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培训效果,凝聚社会共识,积极推动2017年度年报公示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年报公示工作圆满完成。

加大工作力度。密切跟踪年报公示工作进展,确保2017年度企业年报率不低于85%,适时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年报公示工作进行督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指导企业自主填报年报,为企业年报创造条件。严肃工作纪律,不得代替企业年报,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年报事项,不得擅自修改年报相关数据。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解读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配套规章,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对年报信息公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借助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讯运营商向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联络员群发年报提示信息。利用广播电视台滚动播放年报公告和提示。争取发动街道、乡镇等基层力量推动市场主体参与年报。同时,全盟工商部门要采取大力宣传、上门动员、专线咨询、专人辅导等多种催办、督办、帮办措施。扩大培训范围,组织市场主体进行集中年报培训,并对外公布年报咨询电话,接受社会咨询。

加大督查力度。在年报推进过程中,对全盟年报的进展情况以及年报率偏低的旗县进行通报,并就加强年报工作进行部署。定期向各旗县市(区)政府人民政府管委会)通报各地年报进展情况,督促各地加大力度推进年报工作,确保年报公示各项任务的完成。

主动服务作为。各地要把告知、督促、指导市场主体报送年报作为服务企业发展和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积极工作,主动作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充分认识年报公示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更新监管理念,转变监管方式方法,强化优化服务意识,认真做好年报公示各项工作。

完善工作机制。稳妥推进未年报企业摸底排查工作,对2015和2016年度未年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对未年报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对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符合注销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引导其依法注销;对有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情形的,可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加强对企业工商联络员的管理,健全和完善工商联络员制度,便捷工商联络员登记手续。在联络员发生变更时,要提醒企业及时做好相关变更备案登记,并对联络员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充分发挥联络员在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