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2018-04-08 00:00:00

原标题:锡林郭勒盟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4月3日,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新变化。

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方面,今年3月,我盟开办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装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业务”。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装修贷款正常还款一年后,缴存人每年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本年度或以前年度已偿还的住房装修贷款本息,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住房装修贷款本息额。提取人须提供个人商业银行住房装修消费贷款合同原件、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今年开始,人民银行取消了住房公积金等贷款申请人授权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权限。为此,锡林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安排专人在锡市人民银行网点协助借款申请人打印个人信用报告并进行确认。旗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将派人陪同借款申请人到所在地人民银行进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打印确认。

与此同时,今年4月1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已经正式上线,新系统实现了全盟跨旗县市(区)的业务受理,简化办理流程和证明材料提供,并实现住房公积金财务核算的“日清日结”,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