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扎鲁特

通辽日报 2019-04-02 00:00:00

原标题:构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扎鲁特

今年,扎鲁特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加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力度,构筑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扎鲁特。

全面加强林草资源管护。该旗把保护草原、森林作为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全面落实我市“北保护、中节水、南治沙”战略,坚定不移地推进“四个千万亩”工程。高质量落实千万亩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坚决做到不开荒、不打井、不举债;大力实施千万亩天然草原现代畜牧业示范工程,进一步完善草畜平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禁牧舍饲、舍饲半舍饲、休牧轮牧政策,继续实行小畜全年禁牧;大力实施千万亩草原修复工程和千万亩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工程,全面完成50万亩草原修复和35万亩沙地综合治理任务。严格落实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管护责任,严厉打击滥采滥挖滥垦等违法行为。积极争取欧投行贷款,完成无立木林地恢复造林8万亩。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巩固提升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成果。

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快推进牧区现代化进程,实现草原增绿、农牧民增收的发展目标。加快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和农牧民生产生活方式,积极推进土地草原“三权分置”工作,持续推广牧业大户发展家庭生态牧场、牧业中等户联合经营及合作经营、牧业小户草牧场流转收益、无畜户转移就业的现代畜牧业经营“四种模式”,鼓励引导草原流转、联户经营、规模养殖;积极有序转移安置北部牧区贫困农牧民,大力推进劳务输出,扶持发展草原旅游产业,富裕牧民;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集约经营草原资源,推动绿水青山持续发挥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严格执行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严格执行草原补奖和公益林补贴政策,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治理底线、资源利用上限,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加大罕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荷叶花自治区级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力度,持续提升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苏木镇场的主体责任和旗直部门监管责任,强化考核奖惩,严肃追责问责。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等生态修复工程,完善巡河监督常态化机制,推进绿色生产、绿色矿山、绿色园区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特约通讯员萨如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