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将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村容村貌大整治

乌兰察布日报 2019-04-03 00:00:00

原标题:乌兰察布市将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村容村貌大整治

日前,记者从市委办公室获悉,根据《乌兰察布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统一部署,我市在3月30日至4月30日期间,在全市集中开展村容村貌大整治,进一步推进美丽乌兰察布建设和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实长效保洁机制,有效改善全市农村牧区环境卫生面貌。

此次村容村貌大整治将在全市农村牧区所有村庄和交通干道沿线区域,重点抓好十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全面开展迁出区的拆除、土地整理和绿化工作,抓好村容村貌整治。二是集中整理村户房前屋后、路边道旁、沟边渠旁乱堆乱放的各类生活杂物。三是做到彻底消除“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确定生活垃圾治理运营方式,保证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四是积极探索和推广资源化利用方式,规范家庭养殖行为,严格规范处置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五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对水体及周边实施净化、绿化工程,打造水净岸绿的美丽人居环境。六是规范户外广告,保证道路沿线、村庄设置的广告内容健康、画面清晰、整洁无破损。七是优化集镇环境,抓好集贸市场、道路两侧商业网点和马路边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督促经营户严格落实好各项卫生保洁制度。八是抓好村庄绿化、美化,不断提高绿化覆盖率,真正形成村在林中、林在村中,房在绿中。九是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深化农牧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制定村规民约,不断提升村民自身素质。十是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杜绝“脏乱差”问题反弹。

此次村容村貌大整治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配合抓,其他干部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承担的整治督促落实任务,并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整治;包联乡镇、嘎查村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上手、长效落实。要深入宣传动员。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全面宣传开展村容村貌大整治的重大意义,激发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各级主流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强化督促检查。市委政府将村容村貌大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市委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办力度,对影响全市整体工作进度的,上报市委政府进行追责问责。 (记者 史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