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违法载人 东乌旗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惩处

内蒙古晨报 2019-04-22 00:00:00

原标题:货车违法载人 东乌旗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惩处

内蒙古晨报融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高申 通讯员 高志文)4月9日中午12时许,东乌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返回大队途中,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车箱上坐满人着实让民警大吃一惊“太危险了”,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吉GLJ869号江陵牌轻型普通货车驾驶室内准乘3人,货箱内竟然坐着20个人,这一不顾他人安危的危险行为令人毛骨悚然,民警立即将车上人员转移至安全位置,并责成货车驾驶员王某某联系其他客运车辆将人员转载。在查获现场,民警对货车驾驶人进行现场教育,无论是往返修路工地,还是绿化美化环境,货运车辆载人是违法行为,同时也是最危险的行为,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首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要保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安全是回家最近的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交警大队依法对驾驶人王某某驾驶证记6分,并处1000元的行政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