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多措并举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魅力霍林河 2020-12-08 10:43:00

原标题: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多措并举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以地质灾害防治及防灾减灾为重点,细化整治内容,完善整治措施,精准定位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

群测群防,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今年,呼和浩特市政府印发《呼和浩特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对地质灾害点分布及趋势进行分析, 按旗县区明确地质灾害重点威胁范围及可能威胁对象,提出地质灾害防范期为1月1日至12月1日,要求各级政府认真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每个灾害(隐患)点都要明确具体监测责任人、负责人、值班人及报警人,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各级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的监测与防范,将群测群防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为切实做好近期地质灾害防范和应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强沟通会商,全面开展排查,完善防范措施,做好预警预报,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作用,鼓励“群专结合、土洋结合”的监测预警方法,强化村自为战、户自为战、人自为战,切实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范能力和水平。科学应急处置,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局和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及险情分级标准,按照速报范围、速报时限和速报内容进行速报;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月报制度,达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迅速准确,确保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畅通。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局要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应急车辆和装备物资等要素保障到位。一旦发生灾情险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指导协助当地政府果断撤离转移受威胁群众,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应急排险等工作。各旗县区自然资源局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组织专家技术组随时待命,有效开展灾害应急调查等工作。

精准定位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根据《呼和浩特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4-2020年)》,我市调查地质灾害隐患点367处。为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精准定位地质灾害隐患点,提高各旗县区巡查、排查和监测工作效率,市自然资源局对36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梳理,建成KML电子数据库,按分布情况下发旗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手机将KML电子数据库导入奥维互动地图浏览器App,利用导航功能,协助管理人员准确找到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排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对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人员居住地和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复核,尤其是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山区居民点及建设工程切坡地段,重点巡查集镇、中小学校、医院、重大工程设施、农村建房高陡切坡地段和建设工地、临时工棚切坡段等处,将各项防灾措施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造册,确定防灾责任人,编制、完善隐患点防灾预案,落实监测、避让、治理措施,对暂时不能消除的隐患,必须做到预案覆盖率、群测群防网络覆盖率和隐患告知率100%,并提前逐一落实避让、处置措施,登记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台账。

此外,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的通知》,我市申请将土左旗泥石流两个重点项目纳入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申请资金2654.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