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继续组织开展2021年消费帮扶工作

魅力霍林河 2021-11-23 09:33:00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继续组织开展2021年消费帮扶工作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全区协调均衡、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继续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推动消费帮扶。

    (一)标准化助力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审定通过了2020年的民族传统乳制品、红干椒等领域9项高质量标准体系涉及的50余项重要地方标准。联合农牧厅、卫生健康委分别印发关于推动高质量标准体系实施工作的通知,着力推进标准实施工作。开展2021年农牧业产业高质量备选项目调研,从盟市申报的60余个农牧业高质量标准体系备选项目中筛选确定16个项目,与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21年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截至目前,16项农牧业产业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项目全部完成规划,提出待制修定标准166项。通过不断完善农畜产品标准体系,提高种养殖标准化水平,提升特色农畜产品质量。

    (二)打造特色农畜产品品牌体系。一是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方案》,指导巴彦淖尔市制发《巴彦淖尔市“天赋河套”商标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指导阿鲁科尔沁旗发展传统乳制品区域公用品牌,协调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阿旗纯净”集体商标。指导276件商标注册“蒙”字标区域品牌。二是继续开展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印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推荐“阿拉善肉苁蓉”“敖汉小米”等7个国家重点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参选项目。2021年新增农牧业领域地理标志商标5件。鄂托克阿尔巴斯山羊肉等5件地理标志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三是助力特色农畜产品品牌打造。完成2020年度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后续工作,5家获奖企业中有3家属于农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提炼企业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在全区范围广泛宣传推广,引导中小企业学习借鉴,不断提升我区农畜产品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品牌意识。

    (三)继续推进“蒙”字标认证打造内蒙古品牌行动。一是继续推进标准、制度、产业、质量管控、推广等“五大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蒙”字标认证标识使用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完善“蒙”字标认证制度建设。制定《“蒙”字标畜产品关键品质指标研究方案》,加强认证工作技术支撑。开展《“蒙”字标农产品认证要求 兴安盟大米》《赤峰小米》等10项团体标准修订工作,夯实标准基础。对我区优势特色产业及企业调研分析,重点从18个产品领域开展第二批“蒙”字标产品培育工作。完成“一链两平台”搭建工作,开展相关用户人员培训,为9家获证企业的“蒙”字标获证产品发放40万枚追溯码。二是开展“蒙”字标获证企业产品监督抽查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监督抽检方案,对扎赉特旗绰勒银珠米业有限公司等5家获证企业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及专项抽检。对兆丰河套面业有限公司追溯码落实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导。三是多方发力推动“蒙”字标行稳致远。在北京召开以“‘蒙’字标为世界甄选草原尚品”为主题的发布会,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等多家主流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组织获证企业参加“2021年第十六届东亚国际食品交易博览会”,助力“蒙”字标认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协调自治区农业银行为4家“蒙”字标获证企业确定融资金额1.35亿元,解决企业资金难题。与深圳、浙江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联系,推动“蒙”字标与其他省区区域品牌合作、产品认证互认。

    (四)加大农畜产品产销对接力度。积极推荐我区传统奶制品、锡林郭勒盟大庄园肉业有限公司等绿色农畜产品和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展览展示,推荐9家“蒙”字标认证企业参加“云上内蒙古馆”线上展览活动,助力我区优质特色农畜产品和企业走出去。

    (五)继续做好定向采购帮扶。积极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2021年,我局食堂共计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95237.5元。其中通过“832平台”线上采购农副产品25925元,向武川、清水河等地线下采购6931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