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中考改革两年 择校率降到历史最低水平

魅力霍林河 2016-07-07 09:56:00

原标题:呼和浩特市中考改革两年 择校率降到历史最低水平

2016年是呼和浩特市中考改革的第二年。7月6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召开2016年中考招生媒体见面会,该局新闻发言人黄永胜表示,中考改革用行政手段与“分招”政策遏制了呼和浩特市择校现象,目前看,中考改革已使初中择校率降到了历史最低水平。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黄永胜表示,首先,从初中学校的整体发展来看,2015年“小升初”电脑派位巩固率达到88.7%,比往年平均60%的巩固率提高了近30个百分点,极大地扭转了初中择校的不良社会风气,使初中择校率降到了历史最低水平,促进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其次,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求。规定只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人在市区初中学校具有正式学籍(2016年3月1日前转入),并在该校连续实际就读的初中结业生”,就可在呼市报名参加中考,实现了与户籍人口的同城待遇,体现了入学机会的均衡。

有效遏制“择校”现象

黄永胜说,从去年中考开始,呼市教育局明确要求,普通高中招生取消“择校”生,用行政手段堵住了高中“择校”现象。同时,通过“分招”政策,有效遏制了初中“择校”。

呼市教育局明确规定:已被市区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入学协议的小学结业生,如继续参加公办初中“小升初”电脑派位则被视为择校,三年后中考时不享有“分招”资格;不按照初中派位结果就读而择校的学生不享有分招资格。具有分招资格的八所自治区示范高中(一中、二中、附中、十四中、铁一中、土中、十八中、六中),从去年就取消了自治区示范高中“分招”录取线下30分的限制,直接将统招计划的50%作为“分招”名额分配到市四区所有初中学校,有效促进了学生对初中校的选择,放弃了择校的意愿,初中择校热得到了有效解决。

今年2924名非择校生受益

今年,全市共有8884人具有“分招”资格,而“分招”招生计划共有2924个,这意味着将有2924名考生将通过“分招”政策进入8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

黄永胜说,今年,首府继续坚持和完善“分招”政策,一方面继续把“分招”指标按照实际比例(本区具有“分招”资格人数在全市具有“分招”资格人数中所占的比例)分配到市四区教育局,另一方面严格审查学生的“分招”资格,切实保证公正、公平。凡是按照“小升初”电脑派位入学或按照规定选择民办学校且没有择校行为而获得“分招”资格的学生都是“分招”政策的受益者。

对于低分学生通过“分招”进入自治区示范校,是否有利于该学生的发展?黄永胜表示,即使是低分也必须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说明该学生达到了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标准,同时我们更应该相信自治区示范高中的教学实力,优质的教育肯定会有利于学生的发展。

联盟化办学均衡师资水平

黄永胜介绍,2016年中考招生总的原则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改革的要求,大稳定、小调整,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

“分招”政策在促进教育公平、均衡生源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均衡各校教学水平,还需要均衡各校的师资水平。

对此,呼市教育部门提出了三项对策:首先是加强集团化、联盟化办学,通过区域内强弱校联合,增强学校教学水平;其次是加强学校间校长和教师交流,弥补学校办学缺漏;第三是加强教师培训,首府每年通过国家、自治区和市三级培训体系培训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上万人次,保证了教师队伍的基本水平。(全媒体记者李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