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公立医院改革那些事儿

魅力霍林河 2016-08-12 16:14:00

原标题:【焦点】公立医院改革那些事儿

导读:公立医院改革关系着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公立医院改革的话题也是众多市民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公立医院改革究竟改些什么?改革后老百姓又会得到哪些实惠?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门可罗雀的现象能否得到改善……昨日上午,记者采访了呼和浩特市卫生计生委相关工作人员,为您一一解答。

问题一:公立医院改革,改的究竟是什么?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刘院君:

公立医院改革主要有七个方面。首先,改革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体制;其次,改革医院内部运行机制,主要是取消15%的药品加成,但取消范围不包括中药饮片和蒙药制剂的药品。从2015年12月1日零时起,呼和浩特市的46家公立医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实现了药品零差率销售。据统计,2015年仅药品取消加成就让利老百姓2.8亿元。大家都关心取消药品加成,医院是否会亏损?拿赛罕区医院举例,取消15%的药品加成后,其中5%由市财政补贴、5%由区财政来补贴、剩余的5%需要医院来进行成本核算,通过精细化管理节约成本,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以维护医院的公益性;第三,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控费,控费就是让老百姓看病得到实惠,咨询费、住院费都要比过去便宜;第四,建立医疗卫生行业人事形成制度;第五,改革现有的医疗服务体系;第六,分级诊疗,基层首诊就是小病在社区看,疑难重症在大医院治,康复治疗在社区,急性慢性病分开治疗,这样百姓就医方便,支付的医疗费用低;第七,加快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建立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这也是智慧医疗的一个项目,推进信息化建设,把不同医疗机构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居民健康信息共享。目前平台正在建设中,应该在8月份可以上线。

问题二:公立医院改革,百姓能得啥实惠?

市卫生计生委体改科科长任文浩:

药品加成源自上世纪50年代,随着社会的发展,药品加成对公立医院产生的负面影响越来越明显,医院对药品利润的依赖性越强,就会出现大处方乱开药的问题。公立医院改革后取消药品加成,而这部分利润一部分让利给患者,另一方面则腾出空间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升医务人员劳动价值,来改变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从而引导医院回归到公益性的本质上来。

除此之外,据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刘院君介绍,除药品加成取消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彩超、CT、核磁等大型医疗设施检查费用都已下调。而为体现医疗人员服务价值,手术费用有所上升,上升幅度为60%左右。另外,严禁公立医院把医疗、药品等收入与医疗人员工资挂钩,采取控费措施,医护人员的工资由他们的工作难度决定,不会增加患者的就医压力。还有就是提升医疗保障比例,同时推行大病保险制度,使报销比例增加。

问题三:大医院看病难、看名医更难的现状如何改变?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刘院君:

由于一些高学历人才选择设备条件好、平台好的大医院就业,且大医院返聘知名专家等原因,导致目前基层医院和大医院的医疗水平差距明显。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门可罗雀的现状也与群众就医的传统理念有关,其实大医院解决疑难杂症,基层医院可解决常见病,因此市民也因培养良好的就医习惯。目前,我们通过公立医院改革来解决这一问题,把优势的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提升基层医院的服务能力,来改变居民的传统就医观念。今年我们建立了医疗联合体,通过区域划分,由各区域的大医院牵头,负责所在区域的一、二级和基层医院,通过帮扶培训,专家下基层指导医疗工作,来实现居民看病难、看名医更难的现状。

问题四:公立医院改革后如何建设平安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究竟如何处理?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刘院君:

从2013年开始,呼和浩特市成立了医疗第三方调解委员会,发生医疗纠纷1万元以下的由医院院长调解处理,超过1万元低于10万元的由医疗调解委员会介入进行调解。10万元以上的则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我市采取第三方调解方式,是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医疗纠纷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来进行医疗纠纷问题的处理,我市医疗第三方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是由律师、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公安人员、医学专家、保险专家等组成,以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出现医疗纠纷,可拨打热线961666,进行医疗纠纷问题的投诉。(《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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