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养老这件民生大事

魅力霍林河 2017-03-10 08:06:00

原标题:办好养老这件民生大事

如何养老?怎样养老?长期以来,“单打独斗”式的养老机构,难以满足不断增长的老年人口的养老需求;良莠不齐的服务水准,又与养老需求的日益多元不相适应。如何破解养老事业发展的困局,成为各方都在探求的课题。通辽市社会保险局通过人性化规范管理,从细节入手,在推进社保民生工作方面做出了有益尝试。

养老金调整2万多老年人受惠

在养老金调整问题上,通辽市社会保险局毫不含糊,第一时间召开待遇调整工作会议,吃透政策,落实责任到人,分工合作,主动与财政、银行等部门沟通配合,认真确认调待数据,积极筹措调待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截至2016年,共为2.18万名通辽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调增养老金167元,全年兑现调待养老金及发放461名享受遗属待遇人员的补助费共计5.97亿元,发放率100%。有力保障了通辽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

据了解,通辽市本级企业在职职工参保3.94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0.4%;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源核定4.09亿元,完成年度任务3.76亿元的108.9%。扩面征缴工作的圆满完成,为支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统计,2016年,通辽市社会保险局共完成市本级企业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审核1.13万人;办理退休待遇审核1262人;通过转移程序转入市本级统筹范围1968人,其中:外省转入105人,自治区内盟市间转入60人,市内各旗县间转入1803人;转出2216人,其中:转出区外77人,自治区内盟市间转出285人,市内各旗县间转出1850人。

人性化管理

让参保人员更温暖

目前,通辽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达2.1万人,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100%,其中纳入社区管理2.07万人,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98%。一是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和基础信息数据采集工作推进明显。到目前为止,通辽市本级已完成“建模”人数及资格认证1.5万人。利用《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系统》开展网上认证。居住地尚未参加网上认证的,将认证表邮寄给离退休人员,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认证后,表寄回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目前认证市本级异地居住企业离退休人员近1200人。二是通过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能够更加周到细致的为参保人员服务,化解社会矛盾,传达党和政府对退休人员的关怀,传送社会温暖。

从细节入手

一切为百姓着想

为确保通辽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顺利实施,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通辽市社会保险局率先组织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并按单位性质、编制类型、拨款形式及人员身份等进行分类统计。通辽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应参保337户,已完成参保登记330户,完成应参保登记户数的98%;已采集参保单位298户;应参保人员2.72万人,采集参保人员2.45万人,完成应采集人员信息的90%。另外,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和信息采集工作,在市社保局的认真指导、积极组织下,始终位居全区各盟市工作进度前列,多次受到自治区好评。

一是做到5个到位,即编制到位、人员到位、办公场所到位,办公设备到位、经费到位。

二是专门成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小组,于2016年4月25日组织召开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举办各旗县市(区)养老保险经办人员培训班,培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信息采集软件》系统,并部署相关信息采集工作的完成时间及数据质量的要求,全市共培训业务经办骨干人员32名,分上下午两个班次,组织市直(含中区直)参保单位业务骨干300余人的培训班,集中开展申报登记相关的流程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信息采集软件的培训,采取流程讲解、案例解释等灵活有效的方式,使具体采集数据的工作人员全面掌握了信息采集要求和方法,对数据采集做到5个统一,即统一培训、统一收集、统一送审、统一调度、统一答复。

三是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于2016年5月10日之前准确无误的填写了信息采集系统。现在各旗县市(区)和市直(含中区直)各参保单位已填报完毕信息采集系统。

四是及时调待,确保待遇增长。2016年9月,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及《关于印发<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通辽市社保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指导旗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及时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审核确认工作。在信息系统尚未启用的情况下,通辽市社保局自行设计编制调整养老金程序,并通过审核退休审批表、2015年12月份工资表等方式确认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及养老金基数,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员短缺等困难,加班加点率先完成了市直9000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任务,人均月增241.33元。

规范管理

不流失一厘一毫

通辽市社会保险局根据工作需要,对稽核审计工作进行了的规范和加强,定期对本级和各地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内控工作管理及内外工作程序衔接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可能存在基金安全风险的关键科室、关键岗位进行稽核,有效规避错、漏、重现象的发生,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督促改正。实行了基金审核人员与业务经办人员岗位分离,严格执行“一事两岗两审制”,避免由一人承担全部业务流程,减少了人为的随意性。

一是审核新增退休人员待遇。实行了由业务科室计算养老待遇,稽核审计科进行全面审核的工作程序。所有业务经办都必须由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盖章签字,明确责任,把养老金的事后审计改在了事前监控,稽核率达到百分之百。全年共审核新退休人员1262人。二是审核一次性待遇支付。由业务部门填报《一次性待遇支付审核表》,并计算其待遇后,再进行稽核审计复审,然后方可到财务进行结算。全年共为35人支付一次性待遇137万元(含丧葬费和个人账户)。三是审核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参保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业务部门对符合供养条件的,提供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有关证明、资料,由稽核审计科复审后再确认生效。共新增遗属13人,月新增遗属生活费6728元。四是审核全市待遇发放,对包括市本级在内的共9个旗县市区,每月以上月正常发放数据为基数,结合当月增减变化,人员分离休、退休、退职、遗属4类,计算出当月和补发养老金、遗属费,最后与系统数据核对一致后才能做发放处理,这样既保证了发放的准确性,对不应该发放的项目在发放前做了审核处理,减少了养老基金的流失。

明确任务目标

扎实推进全民参保

为促进全民参保,通辽市社会保险局做了不懈努力。一是组建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理顺了市、旗两级人社、公安、民政、财政和卫生计生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6]347号)文件要求,于2016年12月16日召开全市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推进会,将自治区发布的筛查后数据71万人下发到各旗县市区,把科尔沁区、开鲁县、奈曼旗、后旗、开发区5个地区做为试点地区,并于2017年1月20日前完成数据对比。其它地区于2017年第二季度完成数据比对。

另外,为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工作,通辽市社会保险局编制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服务指南、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服务指南、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退休(领取待遇)审核办理服务指南等业务经办指南,明确了业务经办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等内容。极大地提升了社保经办管理与服务质量,业务经办更加规范,流程更加优化,岗位职责更为明确。业务经办流程的公开化为参保人员指明了办事路径,提高了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