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三措并举实现计财工作规范化

魅力霍林河 2015-05-18 00:00:00

2014年,霍市检察院以全面服务干警为出发点,以努力提升经费保障为落脚点,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不断实现计财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立足当前、着眼全局,不断提升经费保障水平。霍市检察院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拨入经费能够满足全院工作正常运行。一是较上年相比,财政拨入经费同比增长16.45%,拨入经费的使用涉及到办案和检察事业发展等开展检察业务支出及一般行政管理实务支出。其中一般行政管理实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日常运行公用支出。二是根据高检院出台的关于加强检察经费保障的相关文件,建立了检察经费正常增长机制,2014年,霍市检察院的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全部足额到位,根据《检察业务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用于办案相关支出,做到专款专用。

二是注重效率、狠抓业务,努力建设信息化示范院。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霍市检察院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中之重,推动信息化建设向着高效全能化转变。一是构建计算机网络环境,所有检察人员均配置了高性能计算机,平均每2名检察人员配备笔记本电脑1台。建设面积约为150平方米的网络机房,配有专用精密空调、机房专用加湿器,确保机房设备稳定运行,数据传输不受干扰;二是加强职务犯罪侦查装备现代化和侦查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办案的质量。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支持下,霍市检察院的“两化”建设逐步发展,如2014年采购的身心监护仪,通过采集犯罪嫌疑人的皮肤电阻等数据,形成心理图谱走势,并将其嵌入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在办案实践中对检察官取证规范进行严格约束,佐证了取证活动的合法性。

三是严肃纪律、强化监督,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霍市检察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对三公经费的审批程序进行了具体的细化规定,开始实行公务用餐审批单、用车审批单两项制度,规范审批权限以及报销流程,由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副检察长层层把关,同时由检察长对三公经费的使用进行不定期监督,实现三公经费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禁止公车私用,要求各部门用车前都要严格填写用车审批单。截至目前,霍市检察院三公经费支出数较以前年度大幅度减少,杜绝了“舌尖上的浪费”,减少了“脚下的耗费”,确保了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检察院/鲍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