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拨付 “两权”抵押贷款补贴1400多万元

魅力霍林河 1970-01-01 08:00:20

原标题:自治区拨付 “两权”抵押贷款补贴1400多万元

目前,我区已核定2016年度“两权”财政补贴共计1403.33万元,其中兴安盟1165.66万元、包头市200万元、巴彦淖尔市37.097万元、锡林郭勒盟0.57万元。自治区财政厅已拨付自治区本级补贴资金801.66万元,其余601.67万元由有关盟市配套。

据悉,为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激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两权”抵押贷款业务的积极性,2016年,自治区金融办与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财政补贴事项的通知》,对试点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当年“两权”为单一抵押发放贷款金额的1%进行补贴;对设立“两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试点地区,按财政出资额给予50%的补助(每个地区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2016年“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我区农村牧区“沉睡”资产被有效盘活。截至2017年6月底, 10个试点地区“两权”抵押贷款余额23.0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23亿元。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王连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