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龙头企业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抱得紧,才能走得远

魅力霍林河 1970-01-01 08:00:20

原标题:内蒙古龙头企业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抱得紧,才能走得远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产业脱贫是重中之重,也是难中之难。为更好促进产业脱贫,各地采取了很多办法。其中,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发展的关键作用,成为各地共同的选择。

这种抱团发展,农户和企业都得到了什么?合作如何更可持续?

“谁跟牧民联结得更紧密,谁就更有竞争力”

“我一直想养羊,可买不起母羊,没想到合作社给我家免费提供了127只,每只母羊两年可下3胎,我只需每年回交21%的羊羔,剩余全归自己。羊养大后,公司订单回收,每公斤高于市场价1元。等我家母羊快‘退役’了,合作社还会免费再换一批。”王交其是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羚丰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去年他养羊收入8万多元,把贫困帽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王交其会养羊,但苦于没本钱,担心卖不出去,一直小打小闹。“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让他放开了手脚。“跟企业合作后,资金和销售难题都解决了,我当然敢多养了,多养多挣钱啊。”王交其说。

内蒙古羚丰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杨海霞介绍,截至今年上半年,公司除了通过合作社带动杭锦旗128户贫困养殖户脱贫致富,还为142户农牧户每户提供5万—10万元的担保贷款,并全额贴息,用于购买基础母羊;租赁135名农牧民的闲置耕地和草场,将266名农牧民转化为产业工人,月薪多在3500元以上。“通过这几种方式,我们与农牧民的利益连在了一块儿。”

杭锦旗扶贫办主任白新田介绍,除了羚丰公司,旗里还引进了绿美、赛诺、蒙羊等龙头企业,通过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有力带动了全旗所有的贫困养殖户脱贫。

记者在多个贫困地区采访发现,“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脱贫共同体遍地开花,这种模式既发挥市场机制,政府也为这种合作添柴加火。比如,用产业扶贫资金为贫困户加入合作社注入股金,为扶贫龙头企业提供贷款贴息、项目配套支持等。脱贫共同体在带动贫困户快速脱贫的同时,也带动了产业发展、企业壮大。

“我们企业本身就有跟牧民紧密合作的天然需求,有了精准扶贫政策,这种合作更紧密,推广速度也加快了。”赛诺草原羊业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推广杜蒙杂交肉羊,总经理助理布和朝鲁介绍,公司为牧民低价配送杜泊羊种公羊,并派技术人员免费上门指导配种。杜泊羊与本土蒙古羊杂交成新品种——杜蒙肉羊,繁殖率、产肉率都高。杂交改良1只基础母羊,农民至少可增收200元。

“这个行业谁跟牧民联结得更紧密,谁就更有竞争力。”布和朝鲁说,光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公司就带动2000多户牧民发展杜蒙肉羊高效养殖,目前已成为国内最大的种羊生产企业,企业正在全国拓展业务,扩大与农户的双赢合作。

保证贫困户多获益,贫困户也要增强履约意识

企农合作,贫困农民获益良多,那企业动力是否充足?

一些企业有跟农户双赢合作的强烈动机。

“农民相当于公司产业链条上一个个分散的源头生产车间,他们的生产能力强,我们的盈利能力也就强。”杨海霞举例,公司肉联厂有20万头羊的年加工能力,去年实际加工才6万头,其中贫困户贡献了1/3。“现在行业竞争激烈,跟贫困户紧密合作保证和扩充羊源,是公司的一个重要战略考虑。”杨海霞坦言。

企业扶贫,还能享受一系列真金白银的政策利好。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金泰禾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去年带动1000户农户订单生产6.5万亩蔬菜、鲜食玉米和青储玉米,其中贫困户140多户。“作为扶贫龙头企业,我们可享受贴息3厘的扶贫贷款,企业投资建冷库、育苗棚、深加工设施时,政府给予配套投资和补贴,累计超千万元。”董事长刘红梅说。

也有一些龙头企业与贫困户合作,更多是尽社会责任。

“从企业本身经营来讲,并非必须跟贫困户捆绑发展,我们更多是参与社会扶贫,回报社会。”鄂尔多斯市一家养殖公司负责人坦言,公司和农户合作推行“投母收羔”模式,就是为了扶贫,公司自有的养殖园并未饱和,完全可以自己扩大养殖规模。谈起目前和贫困户的合作,这位负责人说,他们给贫困户发放的母羊都是带羔的,不用养太长时间就能下羔。起初签的“投母收羔”合同约定“放一收三”,履约情况不佳;新签合同改为“放一收二”,即使这样,羊羔回收情况也并不理想。“企业的初衷是为贫困户提供帮扶,但一些贫困户压根不向企业回交羊羔。”他表示,公司本身实力并不是很强,对部分贫困户这种行为又不好较真,以后用什么方式参与扶贫还真得再仔细掂量。

采访中,记者能明显觉察一些企业与贫困户合作意愿并不很强,有的企业扶贫更多是为了维持良好的政商关系,替政府分忧;有的则是随大流、表姿态。这也能从部分企业跟农户签的合同里看出端倪。不少合同只签到2020年——这轮脱贫攻坚战结束,很多合同一年一签,有的甚至连合作有效期都没有。

让企业发展壮大,企农合作才能持久

企农合作如何实现可持续?

企农互相需要的合作可以持续。

“我们企业是搞种薯研发的,必须有自己的基地才能保证质量,与贫困户结成脱贫共同体,这是双赢啊。”中加公司董事长秦国华介绍,公司非常重视和贫困户的合作,截至今年上半年已吸纳1000户无经营能力的贫困户,每户入股7万元,其中2万元由政府专项扶贫资金提供,每户贫困户再贷5万元扶贫小额贷款。4年贷款期内,每户贫困户每年可分红7000元,其中4000元为现金分红,3000元作为股本积累。4年后,企业帮农户还清5万元贷款,每户贫困户积累了3.2万元股本,每年还可分红3000元。“企业从银行的贷款以流动资金贷款为主,贫困户入股相当于为企业解决了中长期贷款,给他们的回报,从资金成本上来说跟企业去银行贷款差不多。但把他们纳进来,企业扩大了规模,又帮助贫困户稳定脱了贫,我们欢迎这种互利合作。”秦国华说。

企业能主动让利的合作可以持续。

“公司承担所有风险,让农民最大程度得到好处,合作才能持久。”内蒙古正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温利介绍,公司在杭锦旗巴拉贡镇山湾村投资建设了150亩矮化苹果基地。前4年苹果未上市前,每亩土地流转费1000元,企业投资在田间套种彩椒,利润和农民五五分成,农民每亩纯收入超过1000元。第五年开始,土地租金增加到每亩2000元,不再套种蔬菜,苹果利润五五分成。12年后合作到期,苹果基地交给流转土地的农民。“农民每亩地收入至少2000元,好好干收入更高,他怎么会没有积极性?”温利说。

如此合作,企业的账怎么算?温利说,套种彩椒是给巴彦淖尔市一家企业订单生产,农民和企业收益都有保证;苹果收益企业将更多从延长产业链上挖潜。巴拉贡镇副镇长刘泽前介绍,政府将和企业联手,为项目配建1000平方米的保鲜库,这不仅可作为包头市、巴彦淖尔市果蔬产品向西北运输的重要中转站,也方便进行苹果深加工。

记者发现,对于下乡扶贫,企业反应不尽相同。有的经营效益不好的企业表示,想早点“抽身”。对此,华中师范大学减贫与发展研究院院长陆汉文认为,政府不能“强按牛头喝水”,应更多出台鼓励支持政策,用实惠激发企业扶贫积极性。

“只有企业发展好了,农民才能稳定增收脱贫。”杨海霞坦言,发展农业产业投入大、利润薄、见效慢,同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等于是把利润再拿出来一块分给农民。近年来羊肉市场疲软,公司微利经营,后期持续带动贫困户稳定脱贫面临挑战。

陆汉文建议减轻扶贫企业税费负担,适度降低贫困地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增值税税率,对贫困人口参与度较高的特色产业,部分或全部退还流转税、企业所得税等;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扶贫企业,将扶贫贴息贷款与农业保险捆绑,解决农业产业化企业经营风险大、贷款难等问题。(记者 顾仲阳)

《人民日报》( 2017年12月10日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