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等11地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专家:增速减缓非下降

魅力霍林河 2016-09-09 09:31:00

原标题:内蒙古等11地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专家:增速减缓非下降

记者梳理发现,自8月份以来,包括北京、山东、四川、陕西、江西、河北等在内的11地密集公布了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与2015年相比,上述地区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多为持平或下调。

日前,河北省人社厅发布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为13%,增长中线(基准线)为8%,增长下线为3%。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记者发现,自8月份以来,还有多地密集公布了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截至目前,今年已经公布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云南、陕西、江西、四川、内蒙古以及新疆等11地。

记者梳理发现,与2015年相比,已经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的11地大多数地区都下调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增速。

从企业工资指导线中的“基准线”一项为例,很多省区市较2015年的水平均有所下降,从此前普遍超过10%,一下回落到10%以内,进入工资增长“个位数”时代,告别过去的高增速。虽然有所下降,但是总体看降幅不大,例如,天津从10%降为9%,云南从10%降为8%,多数降幅约为1%至3%左右。

分析人士认为,不断增高的中国工人工资,使中国制造业成本攀升,导致制造业外迁,企业工资或进入增速放缓的新常态。

据《法制晚报》

9月2日,中国政府网发文称,部分地区适当下调工资指导线“上线”和“基准线”,是基于全国经济面临的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期等叠加作用而作出的决策。文章指出,从历年数据来看,工资指导线的持平或下调,与当期宏观经济总体走势基本保持一致。2014年以来,多地工资指导线连续下调,反映了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用工成本上升且利润空间缩小的现实情况。

当前推进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降成本”是重要任务之一。上个月22日,国务院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方案》也提出,合理控制人工成本上涨,要求工资水平要保持合理增长,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以及健全劳动力市场体系,并且统筹兼顾企业承受能力和保障劳动者最低劳动报酬权益,指导各地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和调整频率。

此外,有专家指出,根据企业指导线的性质来看,职工工资并非下降,而是增长速度有所减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