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然资源系统廉政风险大排查问责101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18-12-12 15:35:30

“排查廉政风险点569条,形成领导班子权力、责任、负面三项清单811条,修订完善制度351项,新建制度194项……”

“梳理问题线索85件,已办结62件,共问责101人,其中处级干部10人,科级及以下干部91人……”

今年4月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系统开展了为期3个多月的廉政风险大排查大整改专项活动,分两个阶段、九个环节排查廉政风险点,梳理工作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推动形成严密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活动完成后,又于8月起组织开展“回头看”,不断深化排查整改工作成效。

此次大排查大整改是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针对近年来自然资源系统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的实际量身定制的专项活动。专项活动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督导追责+责任挂钩”排查整改工作机制。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紧扣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定位和行业特点,深入排查梳理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和重要职能的廉政风险点和问题线索,通过一对一约谈,释放有责必问、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集中通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系统发生的386起违纪违法案件,以李世镕、温建华、云建中等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对风险点的监控监管,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做好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推动自然资源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