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巡回督导推动巡视整改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0-12-15 10:57:19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共同组成巡回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下沉了解等方式,对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七轮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视的14个地区(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巡回督导,防止出现选择性整改、材料整改和“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3月24日至5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派出7个巡视组,对7个盟市、4个厅局和3个国企进行了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视。前不久,巡视组对巡视发现问题进行了反馈。巡回督导组此次紧盯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逐条逐项“对账查账”,既看措施有没有、责任找没找、制度建没建,也看工作实不实、进展快不快、效果好不好,重点把握“七个是否”: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整改责任落实是否到位、问题整改是否见效、相关钱物是否挽回、追责问责是否精准、长效机制是否建立、警示教育是否开展、干部群众是否满意。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开展巡回督导,既是传导巡视整改压力,防止整改前紧后松,也是为了摸清巡视整改存在问题,更好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截至目前,专项巡视的14个地区(单位)针对巡视反馈的647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882条,其中37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或取得一定进展,制定完善制度558项,追责问责408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