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需定价消费应遵守法律规定

民主与法制时报 2021-03-02 11:16:36

原标题:按需定价消费应遵守法律规定

2月11日至17日,全国重点零售和餐饮企业实现销售额8210亿元,比去年春节黄金周增长28.7%。电影消费更不得了,春节档票房突破78亿元,比2019年大涨32.47%。然而,也有些堵心的事情不得不提。春节期间,餐厅只提供套餐,380元、580元、880元一位,不能点菜;电影票票价相当一部分是80多元、100多元,最高达680元一张。(2月25日中国经济网)

据媒体报道,今年春节,有消费者提前订好了座位,就餐前一天,餐厅通知改为只提供套餐,按人数收取固定价格,不能点菜;还有消费者自带酒水,餐厅每瓶要收200元开瓶费;强制最低消费也重出江湖,有的餐厅直接设置包间最低消费3500元起。电影院里,今年大卖的《唐人街探案3》《你好,李焕英》等的票价较往年电影票价有较高上涨,很多网友都在吐槽电影票价太贵。

牛年的春节比较特殊,就地过节助推了消费需求,当吃饭、看电影成了相当一部分人的刚需时,商家也普遍在涨价。但是,涨价是否合理,值得研究。比如,电影高票价带来了高票房,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体验,过高的票价拉高了观众预期,不利于影片的口碑传播。只有从业者制定更为合理的票价策略,并作动态调整,才能够让更多观众走进电影院,从而促进电影产业健康发展。再比如,餐厅只提供套餐,380元、580元、880元一位,不能点菜,消费者自带酒水每瓶要收200元开瓶费等设置最低消费和开瓶费的规定是典型的霸王条款,是法律早已禁止的违法行为。

按需定价消费应遵守法律规定。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2014年表示,“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均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作出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属于霸王条款。

规范消费市场监管是根本。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定期组织执法检查,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亮出利剑,及时惩戒违法行为,提高商家违法成本,形成违法警戒效应,彻底铲除消费行业的痼疾,规范并净化消费市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媒体要积极发挥作用,行业协会要推动行业自律,引导制定行业规范,旗帜鲜明反对最低消费,制止各种乱收费,促进守法经营;消费者组织和各类媒体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揭露和监督消费市场各种乱收费行为。

按需定价消费要合情合理,更要合法。合理合法的收费有利于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扩大内需,有效促进消费,不断推动市场健康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