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屡遭校园暴力,规范师德更要明确“校徳”

光明网 2021-04-30 16:37:40

原标题:未成年屡遭校园暴力,规范师德更要明确“校徳”

不久前,教育部公开曝光了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典型问题,重申了对师德违规问题“零容忍”的态度,表示将坚决执行师德师风铁律,把“害群之马”及时清除出教师队伍。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很快又有人顶风作案。

日前,河南开封电子科技学校一名学生被教管殴打的视频在微信群传播。受害者姑姑称,校方曾提出改病历为“自己碰的”,但遭到学生家长拒绝,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4月27日,山东烟台一位网友爆料,山东港口工程高级技工学校一位15岁的男生被该校男老师性侵,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当地警方逮捕。对此,该校办公室李主任称:“性侵男生的并不是学校老师,而是外派来的劳务人员,他只是宿舍管理员。”

对于学生来说,学校本应是最安全的场所,老师本应是最受尊敬的人,然而,接踵而至的未成年人受伤害事件,不得不令人重新审视学校的安全以及师德问题。孩子在校园里受到伤害,本就令人愤慨,更令人无法接受的是,施暴者竟然是学校里的老师,置身于这样的环境中,无疑是令人感到恐惧的——教书育人之前,保障孩子的安全更应该成为学校的首要责任。

令人感到失望的是,涉事的两所学校不仅没能保护孩子安全,甚至在孩子受到不法伤害之后,首先想到的不是救助,而是如何撇清自身的责任。开封的那所中专想让学生修改病历,烟台的那所技校干脆想要“修改”嫌疑人的履历——学生眼中的老师,被描述为“宿舍管理员”。这样的身份转换,不仅令学生和家长感到不满,也令旁观者感到好奇:“宿舍管理员”何以能参与学校教学,甚至担当计算机班的班主任?

实际上,无论施暴者到底在学校内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只要不法伤害事件确定发生在校园里,学校管理者必然要因此承担相应的责任。按照《教育法》规定,如果学校没有正确履行管理、保护和教育的职责,就应该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承担责任。以此来看,涉事学校显然是不合格的。

就此次发生的校园性侵案而言,无论是老师冒充宿舍管理员,还是宿舍管理员冒充老师,都是违规且荒诞的,学校的管理体现在哪里?学生在校园里屡屡遭受不法伤害,无疑是对学校保护职责莫大的嘲讽。面对恶性伤害事件,学校不仅不能积极介入惩戒元凶,反而率先想到推卸责任、撇清关系,如此不负责任的做派,如何能承担起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

为人师表,师德师风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的背景中,“校德”同样有必要提上议事日程。学校里的每一位教职工身上,都关系着学校的品格和学生的权益,规范他们的言行举止,首先就要建立良好的校园生态。建立明确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不仅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驾护航,同时也离不开教育机构的积极参与、主动履职。因为校园里的伤害事件,伤害的不只是未成年人的健康,还有一所学校的品牌和声誉。(赵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