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任由变异“套路贷”坑害毕业生

南方日报 2021-05-14 17:16:56

原标题:不能任由变异“套路贷”坑害毕业生

教育部5月13日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即将于5月17日开启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部署。因为规模大,且就业时间相对集中,很长一段时间来,高校毕业生都是“重点就业群体”,尤其是受疫情持续影响,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更成为落实“稳就业”“保就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教育主管部门牵头举办“就业促进周”,体现了积极作为。

从通气会介绍的相关情况看,“就业促进周”内容相当丰富。比如会同12大社会招聘机构共同启动“24365校园招聘服务”百日招聘行动,举办“重点领域人才供需对接会”和“中小企业人才供需网络对接会”,以及围绕中西部地区就业、重点地区和城市引才推介、大学生参军入伍等主题推出公益直播课等,相信会给高校毕业生很大的帮助和指引。

除了多措并举创造机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维护好高校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正当权益,也应该是相关部门做好服务保障的应有之义。同在昨天,新华社刊发调查报道,近年来,全国多地曝光大学生求职者陷入“培训贷”陷阱的案例,以致有人“还没上班获得收入,就背上了一身债”。报道提醒:“随着毕业求职旺季来临,求职者须警惕这些套路多多的‘培训贷’公司。”

通过相关案例,“培训贷”的套路倒也并不复杂。所谓的“用人单位或机构”,往往对应聘者许以可观的月薪,渲染“培训结束后就能拥有光明前途”,紧接着再抛出金额不菲的“培训费、进修费”等名目,诱导应聘者通过“网贷平台”借钱缴纳上述费用。在这个过程中,无非是利用了一些高校毕业生的两个弱点:一是涉世未深,二是急于通过就业证明自己。就此而言,一方面,高校应该加强相关就业指导;另一方面,也提醒各方应该尽量创造宽松的就业环境,尤其避免对就业率的过度强调和追逐。

还要看到,“培训贷”不过是“套路贷”的新变种,甚至不排除一些“用人单位或机构”与网贷平台合谋的嫌疑。他们盯准了涉世未深的高校毕业生,往往没有经验维权,再加之维权成本又不低,只能吃哑巴亏。早在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就曾出台意见,严厉打击“套路贷”。无论是出于网贷治理本身,还是更好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部门都应该采取有针对性举措,不能任由“套路贷”变异横行。(子 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