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额尔古纳市法院关于司法拍卖工作的问题和建议

民主与法制网 2021-11-12 12:21:08

司法拍卖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执行工作中对查封、扣押财产处置的重要方式。今年,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涉及案件数23件,财产处置31件,成交4件。通过对司法拍卖的数据分析,发现司法拍卖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拍卖标的物多为住宅用房、商业用房以及车辆,首先容易受到经济环境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使竞拍者持观望态度,等待拍卖物的降价;其次,网络购物主打消费者多为年轻人,对拍卖标的物缺乏购买能力,而有购买能力的年长消费者,往往因不懂司法拍卖操作流程而错过竞拍。二是司法拍卖周期时间长。确定拍卖标的物参考价多采取委托评估的方式,且评估费用较高,需从拍卖标的物价款中扣除。同时,确定评估机构还需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选择,而被执行人多不配合评估拍卖,通常使用公告方式或邮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选定评估拍卖的通知书,导致整个过程耗费大量的时间。

为完善司法拍卖工作,额尔古纳法院提出如下建议:一是丰富财产处置种类。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不仅仅局限于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对于被执行人拥有的电脑、首饰、具有收藏价值的古玩等物品进行查封、扣押,对小物件进行网络拍卖,加快财产变现。二是实现与拍辅机构的合作。加强与网拍辅助机构的联系,形成“法院+司法拍卖平台+拍辅机构”的新型模式,由拍辅机构人员全权负责网络拍卖事宜,缩短整个司法拍卖的所需时间,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 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