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干召庙镇立一村民为赌博提供条件被拘受罚

内蒙古晨报 2016-04-19 00:00:00

原标题:临河区干召庙镇立一村民为赌博提供条件被拘受罚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刘小蓉 通讯员 田强) 一男子为赌博提供条件,民警传唤他,他竟狡辩“我在自己家里玩,不算赌博,你们不能抓我……”

4月17日,临河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接到群众匿名举报,临河区干召庙镇立新村李某某家中有人聚众赌博。民警立即前往核查。

赶到干召庙镇立新村后,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徒步来到李某某家。里面传来一个男人的喊叫声:“在自己家里玩,怕甚了……”随后传来一阵笑声。

民警判定里面的情况后,立即亮明身份,进入房间。正在赌博的10名违法人员愣住了,紧接着听到一个男人喊叫:“警察咋了,我在自己家里玩,不算赌博,你们不能抓我们……”民警告知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后,将10名违法人员传唤回单位进一步调查。

经查,李某某和朋友闲来无事,心想在自己家里“掏宝”不算赌博。抱着这样的心态,他们将众人聚集到家中“掏宝”。李某某为赌博提供条件,10名违法人员参与赌博,属于违法行为。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民警对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2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其他9名参赌人员罚款500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