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多举措优化公积金办理流程

魅力霍林河 2018-05-25 00:00:00

原标题:内蒙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多举措优化公积金办理流程

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消息,为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该中心调整多项业务操作流程,调整部分主要包括公积金个人提取和贷款业务。

拿身份证就可办理部分业务

内蒙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取消了住房公积金提取表需单位盖章的环节,职工个人可直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中心办理部分及销户提取业务;已到退休年龄的职工,不需再提供单位的退休证明或退休证,只要账户资金已经缴齐并由单位专管员办理了停缴,即可携带身份证办理销户提取手续;在本中心内部转移的职工,取消了原转移通知书单位盖章的环节;职工工作变动,需将个人住房公积金由外地中心转入中心,中心通过接入住建部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直接在中心提交转移申请即可,无需再回原缴交中心办理转移手续;取消过去需要提供异地中心开户证明和单位调令的要求;以报销方式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的购房贷款以及外中心公积金贷款的,每年可以办理提取手续。2016年7月以后办理过业务,再次办理时,无需再提供借款合同。

贷款审批时限缩短至7个工作日

内蒙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取消了贷款申请表上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单位加盖公章的要求;取消了贷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以及保证人、抵押人必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的要求;取消了购买二手房贷款时,必须提供二手房买卖合同或契约的要求;取消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必须提供原商业贷款支付凭证(借款借据)复印件的要求;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费用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变为由借款人先行垫付后,待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并生效后由中心据实报销;中心的贷款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不超过7个工作日;借款人将不动产登记证明交回中心后4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贷款的还款方式在原来的单一的柜台还款和单位代扣还款,增加成为现在的柜台还款单位代扣、联名卡银行代扣、住房公积金对冲等多元化还款模式。

让数据多跑路 让职工少跑腿

据介绍,内蒙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实现了与民政、公安部门的信息共享,启用了电子档案系统,加快办理效率,方便后期档案的管理和查阅。建成了包括网站、网上营业厅、12329热线、短信服务平台、自助查询、微信、手机APP等七个服务渠道在内的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推动信息化建设,发挥“互联网+”的优势,扩展网上业务功能,尽快实现缴交职工能够足不出户,通过手机APP、网上营业大厅等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申请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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